债权转让法律事务专题培训 .pdfVIP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债权转让法律问题专题培训

一、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

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合同的订立基于特定的主体身份,如涉及主体资质的合同;当

事人基于信任关系订立的委托合同、雇佣合同及赠与合同等,都属

于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

例如: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的钱用于某贫困地区

希望小学的建设,受赠人如果将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人,用来建造

别的项目,显然违反了赠与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损害了赠与人的合

法权益。通常情况下这类合同也会约定不可转让条款。

1.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根据契约自由的原则,如果债务人只愿意向合同债权人履行债

务,而不愿意向其他债权人履行,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

同债权不得转让。

《担保法解释》第二十八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

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

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

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

责任。

1.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例:《物权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

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除外。

二、金融债权转让主体是否受限制

银行贷款债权可以依法转让给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相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向社会投

资者转让贷款债权法律效力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办发[2009]24号

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2040号民事裁定书

三、债权转让操作程序

3.1受让方对转让债权的尽职调查

3.1.1债权资料的审查:

债权的真实性及债权的基本情况:主债务人及保证人主体资

格,债权本金、利息、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情况、债权余额等;

债权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是否有催收;

担保效力,抵押物、质物的登记;

债权的诉讼状态。

3.1.2债务人情况调查:

债务人住所、财产状况,经营情况;

债务人是否下落不明等;

债务人重大资产的调查。

3.1.3制作调查报告。

3.2债权转让合同注意的问题

3.2.1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要求转

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及瑕疵违约责任。

3.2.2约定重复转让的违约责任。

3.2.3做为让与方,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或让与人在未收到

全部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权转让的通知。

相反,作为受让方应考虑预留部分债权转让款,要求在完成债

权转让通知后的某段时间内完成全部付款,以减少债务人有需向债

权人抵销债权的风险。

3.2.4过度期转让人应承担的义务及怠于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违

约责任。

3.2.5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

明确约定,并约定通知的方式、违约责任。

3.2.6交割事项,债权文书原件的交接。

3.2.7完成交割后原债权人的配合事项。

3.3债权转让通知

3.3.1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理解,“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

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关系到

受让债权能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3.3.2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

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限

定,实践:有效送达并保留证据原则;

提起诉讼后当庭通知—司法实践认可;

双方共同将债权转让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公证送达、邮寄送

达并保留回执。

3.3.3受让人对债权转让通知及回执内容的关注

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

×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

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

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

文档评论(0)

1637142147337d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