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会计规程制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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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保税区杰杰国际消防设备章程(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企业股东正当权益,依据中国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名称:宁波保税区杰杰国际消防设备

企业住所:宁波保税区

第三条企业由蒋嵩斌、解军、金燕明、田崇明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企业依法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

第五条企业为有限责任企业,实施独立核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债务负担责任。

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要求,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收政府相关部门监督。

第二章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咨询服务;经营:消防设备,纺织原料及产品(除国家统一经营)、服装、工艺品、百货、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办公设备、文化用具、装饰材料、机电产品(除汽车)。(以下空白)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法

第八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各股东出资方法和出资额为:

(一)蒋嵩斌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50万元,占25%;

(二)解军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50万元,占25%;

(三)金燕明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50万元,占25%;

(四)田崇明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50万元,占25%。

第十条股东应该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需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实。

第四章股东转让出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一样意转让股东应该购置该转让出资,不然,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相同条件下,其它股东有优先购置权。

第五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是企业出资人,股东享受以下权利:

(一)依据其出资份额享受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实施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股东会统计和财务会计汇报;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要求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置企业其它股东转让出资;

(六)优先认购企业新增注册资本;

(七)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剩下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出资额负担企业债务;

(三)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企业章程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企业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实施董事,决定相关实施董事酬劳事项;聘用或解聘企业经理,决定其酬劳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监事,决定相关监事酬劳事项;

(四)审议同意实施董事汇报;

(五)审议同意监事汇报;

(六)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

(八)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企业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十二个月召开一次。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时,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实施董事或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实施董事主持。实施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推行职务时,由其指定其它股东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通常决议必需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股东经过。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和修改章程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经过。

第十九条股东会应该对所议事项决议作出会议统计,出席会议股东应该在会议统计上署名。

第六章实施董事

第二十条企业设实施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实施董事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兼任企业经理。

第二十一条实施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

(二)实施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实施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订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方案;

(七)确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九)聘用或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决定其酬劳事项;

(十)制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实施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能够连任。实施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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