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担保免责协议书的模版 .pdfVIP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股东担保免责协议书的模版

关于股东担保免责协议书的模版

篇一:股东担保免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股东于年月日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担保合同》上签字,该《担

保合同》是为了保证公司能切实履行还款义务,但若出现公司确实不

能履行还款义务,需承担担保责任,股东的责任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内容如下:

一、股东虽然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但实际不承担担保责任,

无需用自有财产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二、若出现需要股东承担担保责任的任何情形,概由甲方承担,

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贷款连带担保责任免责承诺函

致:

本人XXX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市分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贷

款主体为福建XX贸易有限公司,抵押物为武夷山XXX房产,抵押金

额:XXX万元人民币),因贷款必须涉及到公司法人XXX与爱人XXX文

1/11

件签署问题,本人承诺,公司法人XXX与爱人XXX如因签署本贷款合

同所引起的所有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均与公司法人XXX及爱人XXX无

关,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本承诺函有效期限:

1、本贷款合同到期自然终结。

2、公司法人变更,由新法人承担责任,原法人责任转移到新法

人,本承诺终结。特此承诺!

(以上空白)

承诺人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

篇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情形

保证人一旦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债务人履

行主合同义务的可能,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按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以下

条件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责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

承担责任,实践中应把握:一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要有

故意,如果仅仅是债务人一方有故意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保证

人碍于主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证人受一方当事人的行政命

令而提供保证的,均不能免除责任。二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已

经实施了恶意串通的行为,足以使保证人受骗上当。如果是双方当事

人各怀不同的目的,未经串通,由于保证人的过失而提供保证的,仍

应承担责任。三是由于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签订

2/11

了保证合同的事实,且保证人无过错。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应注意:

一是欺诈、胁迫的主体只能是主合同的债权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债

务人,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主合同

的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如保证人因受主合同债务人的欺诈、

胁迫而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不能免除责任,否则会损害债权人

的利益。二是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保证)完全是违背真实意志的,

也就是说保证人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基础和内容完全不

知或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

难却的情况。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债务人、保证人的上级主管部)的行

政命令,甚至威胁而迫使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不能免除责任。那末债

权人的上级所实施的指令行为迫使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能否免除保证

人的责任。笔者认为根据担保法第30条第2项之规定,债权人的上

级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欺诈、胁迫行为可视为是债权人的行为,保证人

可以免责,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

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

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

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里法条明确规定:一是

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自治。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提供

保证是基于对双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内容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原

3/11

合同进行变更,实质上是一项新的缔约行为,未经保证人同意当然不

承担

文档评论(0)

130****426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