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托法的基本原则 .pdfVIP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维普资讯

边疆经济与文化

2OO6年第4期No.4.2006

(总第28期)THEBORDERECONOMYANDCUCIUREGenera1.No.28

论I信I托I法I的I基I本I原I则

仪晓兰

东北财经大学,辽宁大连11(6011)

摘要:信托法的基本原则作为我国信托法律制度方面的基石,是信托制度区别于其他财产制度的重要

标志,决定着信托制度的具体构造,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信托;基本原则;信托财产;公益信托

中图分类号:D922.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4O9(2O06)04—0064—03

源于英美法系的信托制度作为一项具有财产转移功能和财产管理功能紧密结合的法律制度,孕育发展

于以土地为主要财富形式的中世纪末期,随着封建限制的逐渐消除,现代信托即管理型的信托在新的社会

经济条件下获得新生,信托逐渐具备了设立方式多样化、信托财产多元化、信托目的自由化和实务领域宽

泛化等特点,日益成为一种全球性的财产管理制度。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因信托

制度能满足市场经济对效率的价值追求,2001年4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规范信托

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部法律体现了我国在信托法律制度方面的基本原则,成为信托制度

区别于其他财产制度的主要标志,具有重要意义。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则

为了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保证信托目的的实现,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信托法都体现

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则,赋予信托财产独立性的法律效力。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指信托一旦有效设立,信

托财产即从信托、受托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就信托人而言,因其转让

财产的具体内容而丧失其对信托财产相应的权利,除非以合同明示保留受托人的诉权或在信托财产上保留

权益,否则不能强制执行信托。信托法上的信托使信托人因不再拥有信托财产而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

从而使信托财产完全独立于信托人固有财产。就受托人而言,虽然因信托的设立而取得信托财产的所有

权,但这仅是“形式上的所有权人”,受托人所获得的财产权仅是对信托财产的支配、管理,并未获得信

托财产上的权益,受托人仅取得信托财产的使用价值,而信托财产的价值则被授予受益人,其享有信托财

产的价值支配权。正是由于受托人不能享有因行使所有权而带来的信托利益以及受托人的这种依附于特定

财产的受信托义务——忠实、谨慎管理信托财产,故其所承受的信托财产必须独立于其固有财产。就受益

人而言,其虽然对信托财产享有受益权,但这只是一种利益请求权,在信托法律关系存续期间,受益人并

不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即使信托关系终了后,信托人仍可通过信托条款将信托财产本金归于自己或第

二人,受益人的利益请求权目的仅在于享有信托利益,而非实际地控制和管理某特定的信托财产。

由于信托财产事实上为受托人占有和控制,因而信托法上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主要是通过区别信托财

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来体现的。表现为:第一。信托财产在损益方面具有独立性。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

所产生的利益,除依信托条款约定应支付给受益人外,应归属于信托财产;所产生的损失,除因受托人失

职所造成的以外,也应由信托财产来承担。第二,信托财产在偿债方面具有独立性。在信托法律关系存续

收稿日期:2O05—11—18

作者简介:仪晓兰(1978一),女,青海西宁人,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从事当代公司法理论研究。

圃洲一舢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77****189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