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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第二版)教育法学(第二版)教师本章提要●解释教师法律地位的含义●阐述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介绍教师的资格制度、职务制度、聘任制度、培训制度和考核制度,以及教师的工资、住房、医疗、退休退职等待遇●阐述教师的法律责任重点提示●掌握教师的法律地位●掌握《教师法》对教师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了解教师的资格、职务、聘任、培训和考核制度的基本形式和内容●了解《教师法》对教师法律责任的规定第一节教师的法律地位一、教师法律地位的含义《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一节教师的法律地位这一规定揭示了教师法律地位的内涵。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第一,教师的身份是专业人员。第二,教师必须从教于各级各类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第三,教师的职业要求其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第四,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第一节教师的法律地位二、对教师法律地位的理解《教育法》和《教师法》均规定了教师的法律地位。1.教师的政治地位2.教师的经济地位3.教师的社会地位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一、教师的权利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利益,表现为教师作为权利享有者,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我国教师现阶段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的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对教师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对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规定,具体包括如下内容: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第二节教师的权利与义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三节教师的专业发展及管理制度一、教师专业化的含义教师专业化主要是指教师职业从实然状态走向应然状态的历程。我国的教育法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例如,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等,都可以加速教师的专业进程。第三节教师的专业发展及管理制度二、教师资格制度1.教师资格制度的含义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有关教师资格鉴定和教师证书发放的制度,它通过资格鉴定,对合格者发放证书,授予证书持有者在教育系统内从事教师专业活动的权利,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第三节教师的专业发展及管理制度2.教师资格的取得要件取得教师资格要具有的要件包括:(1)中国国籍。“中国公民”是成为教师的先决条件。(2)良好的思想品德。良好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是取得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3)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是取得教师资格,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必备条件。(4)必要的学历或通过资格考试第三节教师的专业发展及管理制度3.教师资格考试与资格认定4.教师资格的限制与丧失第三节教师的专业发展及管理制度三、教师职务制度1.教师职务制度的含义教师职务制度是指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一定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具体可以理解为:(1)教师职务依附于岗位设立,一旦离开岗位,职务则不能单独存在。(2)教师职务与工资待遇直接挂钩,教师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任职要求或不能履行职务职责,就要被解聘、低聘或缓聘职务。(3)职务不是终身享有的,职务随岗位消失而停止。第三节教师的专业发展及管理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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