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风险代理及其限制
近年来,尤其是2007年律师法修正案明确了其法律地位后,
风险代理(又称胜诉费、胜诉酬金或者附条件收费),作为协商
收费的一种特殊形式,逐渐成为律师收费的一种重要方式。其最
主要的特征是当事人不必事先制度律师服务费用,待代理事务成
功后,当事人以所得财物或利益中提取协议所规定的比例支付酬
金,如果败诉则无须支付。风险代理建立在委托人与律师相互信
任的基础之上,其实质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律师能否
获得报酬,由案件是否达到律师与委托人约定的胜诉标准决定。
一、风险代理的合理性
风险代理受到来自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不少非难。有人担心,
“胜诉费使律师也成了利益方,破坏了通常认为非常重要的独立
的顾问和有效的辩护人的功能”[1],也有人认为,不能将律师
的法律服务完全等同于市场经济中的经营行为,将市场经济中的
经营风险生硬地套到律师的法律服务领域。理论上的争议和法律
规定的不明确引发了许多风险代理纠纷,而人民法院在处理该类
型案件时也表现出对风险代理摸棱两可的态度。上海第二中级人
民法院就曾对两个相似的风险代理纠纷作出取向完全相反的判
决。但理论和司法实务界的争议并没有影响到这一事实即风险代
理除了为当事人所衷爱以外,在律师界也受到了普遍的欢迎,许
多律师事务所都结合律师法的规定,制定了详细的风险代理收费
办法,风险代理已逐渐成为律师收费中的一种重要方式。笔者认
为,形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允许律师
从高风险中获取高回报,给律师以强大的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动
力。在非风险代理中,因为律师往往旱涝保收,因而缺乏动力和
责任意识。但风险代理方式却将律师的收益和诉讼成果直接相
连,酬劳与诉讼成果成正比,这会促使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使出浑身能事,求得纠纷的解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
对于律师和当事人,风险代理是一种双赢的收费方式。第二,它
允许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的人先通过这种方法主张其债权或者
财产,如果胜诉,则以取得的钱财支付服务费。目前,许多人惧
讼的原因是起诉先要预交一大笔诉讼费,而且诉讼还费时费力,
最终也不一定能够获得胜诉。风险代理很大程度上去除了当事人
的这种顾虑。事实上,风险代理在律师与当事人间重新分配了诉
讼的风险,增大了律师的风险,当事人的风险相应减少。第三,
它鼓励律师以最节省时间和费用的方式推动诉讼,有利于诉讼经
济。风险代理是一种“多能多得”的收费方式,律师为了获得尽
可能多的收益就会以尽可能短的时间和有效的方式进行诉讼,这
无疑会在整体上减少诉讼成本,促进诉讼经济。此外,风险代理
还可以弥补法律援助制度之不足,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二、风险代理的限制
在认可风险代理的大前提下,我们也应看到它在实践中暴露
出的问题,比如律师利用与当事人对于诉讼及其风险认识能力的
悬殊差别,欺骗或者诱使当事人签定显失公平的风险代理协议;
由于律师在风险代理中承受着较大的败诉压力,而且风险代理的
高收费都会诱使部分律师铤而走险以不正当手段谋求胜诉;胜诉
后一些委托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和费用等等会引发风
险代理纠纷;律师有可能在诉讼上进行投机,他们在接受那些他
们认为缺乏有利条件的案件时会相当谨慎,相反,他们会热衷于
胜诉率较高的案件,这种基于胜诉的可能性而去提高胜诉所得的
费中律师费的比例的行为,就会鼓励投机和无根据的讼累。在英
国和其他许多国家,风险代理被认为是律师帮诉和徒增讼累而被
禁止。因为他们认为,风险代理允许当事人为了许诺律师分享财
物而纠缠诉讼。
尽管法律上确认风险代理是大的趋势,但风险代理要想发挥
积极作用,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必须受到来自法律和职业道德方
面的限制。在美国以及其他胜诉酬金合法化的国家,都规定胜诉
费的收取必须合理,并设定了最高限额,该比例通常为30%~50%
之间,律师收费超过该比例,就会受到惩戒。这些国家还建立了
司法权审查胜诉费的制度,将司法权作为对风险收费的有效监督
手段之一。就风险代理的适用范围而言,风险代理在一些特殊案
件中往往违反法律和公共政策从而应当被禁止,比如在刑事案件
中,因为这种案件不会取得大额财产以支付这种费用,同时也因
为这种收费会诱使一些非法的或者不道德的方法去获得无罪判
决,从而导致司法腐败。在其他的风险代理案件中,因为我国的
法律上并未设立对风险代理有效的监管措施,在许多情况下,律
师也往往通过不正当的手段,甚至贿赂国家司法人员来获得胜
诉,获得收益。同样,在涉及家庭关系的案件中和离婚案件中风
险代理协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