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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依据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第377项: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实施机关:中国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
备注:《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将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许可予以取消。;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第二十四条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五)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电力、通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的资质证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国务院电力或者国务院通信主管部门共同颁发。;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的依据;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甲级资质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承担业务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技
术职称的不少于2名,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近三年内开展的防雷装置检测项目不少于300个,且未因检测质量问题引
发事故;防雷装置检测项目通过省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质量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
(三)具有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的专业设备(见下表);
(四)取得乙级资质3年以上。;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
序号;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解读;三、企业用户申请流程介绍;三、企业用户申请流程介绍;2.中国气象局管理系统企业用户功能介绍
(1)注册、登录;(2)基本信息维护
【基本信息维护】企业用户的信息维护页面
用户单位信息修改页面,按提示填写修改信息后点击【保存】,提示修改成功。
单位名称:申请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企业座机号码
联系人移动电话:申办人联系电话
单位概况:输入单位概述500字以内
单位地址:工商注册所在地;(3)待办、待阅
【待办】气象主管机构审批退回的文件在待办中查阅办理:补齐补证、收回重办
【待阅】气象主管机构反馈的信息可在待阅中查看:受理通过、受理不通过、不予许可、准予许可
待阅:待阅类型、办理结果、报送时间
待办:待办类型、标题、创建时间;(4)许可查询
【许可查询】可查看企业用户跟踪申请事项办理进展情况;(5)密码修改
【密码修改】用户需更改密码修改;p;纸质材料提交
申请人从网上提交的材料,我局将按照规定作出不予受理或受理的决定;我局受理后,申请人应当在系统提示的时间内寄送两份纸质资料。
现场考核和会议评审(31号令解读时已作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决定
会议评审结束后,我局将对上述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同时结合评审委员会的意见,作出予以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初步决定,并在中国气象局审批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根据公示结果作出许可决定。;备注:
关于公示问题
认定前七天公示:
资质评审结果出来后,省气象主管机构管理员将评审过程的所有材料录入系统并确认通过后,系统自动将通过评审的资质申请单位的信息将发到中国气象局外网信息公示栏中公示,公示期为七日。
公示期有反映的系统将自动将信息发往各自认定的省气象主管机构处理。
取得资质后公示
资质认定(证书发放)后,通过资质认定的申请单位相关信息将自动在中国气象局外网信息公示栏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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