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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纠纷解决机制问题研究
——以辞退纠纷为例
摘要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其能够通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用人管理,以维护正常的正产秩序,保证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并且达到严重程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从法律上保障了用人单位的用人权。然而此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行使并非没有任何限制。事实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对于劳动者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需要限制用人单位此项权利的行使,然而我国在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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