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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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工伤赔偿标准计算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o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一、\o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o保险基金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o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o伙食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o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o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o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o工伤待遇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o伤残保险伤残保险待遇

????(一)\o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o四级伤残四级伤残的,保留\o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o伤残津贴伤残津贴

????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要求:(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o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o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第39条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o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五、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2条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29条

????3、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o办理工伤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4、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5、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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