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方报告权、调剂权审批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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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报告权、调剂权审批管理制度

一、医师、检验师、药师申请普通处方(报告)权、调剂权的条件及程序

(一)临床、医技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普通处方(报告)权或调剂权:

1.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检验师取得检验师资格证,药师取得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新调入我院的执业医师、医技人员须至少工作3个月且确能独立胜任工作者,方可申请处方(报告)权;

4.在我院完成注册;

5.特殊情况下申请普通处方权或报告权的,需由科室申请报院委会研究决定;

6.在本院注册的麻醉、放射介入诊疗专业执业医师具有开具本专业范围内的用药处方权。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向科主任提出普通处方权申请,并提交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复印件,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科。

(二)医务科对申请处方权的医师进行处方权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处方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内容,考核合格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方可授予普通处方权

(三)医师获得普通处方权后,其签字式样在医务科备案,并提供给药剂科(包括中药房、住院药房、门诊西药房)、医保科、盖章处等相关科室留样备查,不得任意改动。若要更改签字式样,须重新登记备案。

(四)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调剂资格后,应在医务科、药剂科、信息科等签字留样备案后,方可在本单位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及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

1.药剂科负责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有记录。

2.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落实到每名医师。

3.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落实到每名药师。

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当包括:

(1)《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规范使用及管理制度》《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3)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

(4)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申请条件及程序:

1.非限制类抗菌药物处方权:取得处方权的医师通过药剂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后,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同意,由医务科审核,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授予其非限制类抗菌药物处方权。

2.限制类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后,通过药剂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后,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同意,由医务科审核,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授予其限制类抗菌药物处方权。

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通过科教科组织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后,提出申请,科主任签字同意,由医务科审核,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授予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权。

(三)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管理制度与程序

1.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

2.药剂科应按照是否具有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安排工作。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申请条件及程序

1.取得本院普通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和药师,方可申请本处方权。

2.符合条件1的本院医师,通过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培训,并经统一组织考核合格后,以科室为单位组织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字同意,由医务科审核,报请主管院长审批后,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3.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应在医务科、药剂科、信息科签字留样备案后,方可在本单位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4.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应严格按照规定,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四、医师申请和取得处方权的流程:医师个人书面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医务科组织考试→分管院长签字→医务科授予处方权一医务科备案(签字留样)并通知相应科室→医师行使取得的处方权。

五、处方权管理

1.医务科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医师开展处方权相关知识的培训,负责实施医师处方权的授予、暂停和取消,并书面通报相应科室,通报内容包括:医务科批准时间、取得抗菌药物或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信息、签字式样。

2.药剂科负责对医师处方权进行日常监督,对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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