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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基本信息
1.1标准名称
中文
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
英文
Specificationsofmeansandinterfaceforcreditinformationexchangeofbusinessentities
1.2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
□等同采用
□修改采用
□非等效采用
?未采用
标准编号
英文名称
中文名称
1.3任务来源
批准立项的文件名称和文件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市监办发〔2024〕17号
计划编号
2023MR0016
1.4制(修)订
?制定□修订(被修订标准名称及编号:)
1.5起止时间
2024年2月---2025年2月
1.6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等
1.7起草团队
周莉、张恒、闫小良、赵燕、张志清、袁瑞丰、陈炎明、孟翠竹等
1.8标准体系表内编号
1.9调整情况
无
2、背景情况
2.1目的、意义
(工作开展背景及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各领域市场公共信息互通共享,便利市场主体信息互联互通。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健全信用基础设施,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构建形成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标准统一、权威准确的信用档案。
当前我国部门间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来源结构各异、交互融合困难、资源整合不足,急需就当前经营主体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信用信息数据交互接口、共享共用等现实问题提出标准化解决方案,重点解决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交互、汇集、共享等现实需求,促进信用信息跨部门交互融合。
研制《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行业标准,有利于加快推动市场监管部门间、行业间、领域间经营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网络交易监管、重点产品追溯等方面跨省通办、共享协作的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2.2与国内外相关标准、文献的关系
从国外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来看,信用体系比较成熟完善的国家对于信用信息交换及接口方式都有着严格而明确的规定。以美国为例,美国信用局协会制定了Metro1及Metro2,对于信用信息的交换及接口方式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行业和单位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
从国内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对于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一直在地方和行业内开展相关探索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为规范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各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的数据接口标准,参考Metro2格式标准,并结合商业银行实际业务,曾制定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数据接口规范》。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牵头制定了《公共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各部门、各地区、各领域也都推出过各自的信用信息交换方式与接口规范,如地方上制定的《投资项目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商务诚信信息交换方式及接口规范》等。目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尚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方式和接口规范,制定行业标准有利于推动行业内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的交互共享。
3、编制过程
3.1分工情况
(1)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标准总体框架和关键技术内容的起草、调研和专家研讨等工作;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负责对标准技术内容进行指导,提出意见建议;
(3)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负责对标准技术内容提供实践基础,参与调研各地方接口方式和要求;
(4)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等单位负责参与标准部分章节内容的起草、调研和相关内容的修改完善工作。
3.2起草阶段
起草过程中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调研论证、大纲起草、政策法规信息收集、标准起草等工作。
2024年1月-2024年2月,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完成行业标准立项,召开标准任务启动工作会,成立起草工作组(以下简称“起草组”),明确工作原则、目标、内容和相关要求。
2024年2月-2024年5月,起草组充分运用理论分析、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等方法,并且充分借鉴分析国内外信息资源交换方式及接口,分析国内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制修订情况,总结相关的工作经验。多次召开不同规模的标准研讨会,逐渐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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