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861-2019 政务服务代办员服务规范.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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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861—2019

政务服务代办员服务规范

2019-09-30发布2019-12-30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1861—2019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原则 2

5服务内容与流程 2

6服务保障 3

7监督考核 4

8评价改进 4

DB41/T1861—2019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商丘市行政服务中心、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商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中共商丘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登军、王继光、张刚、王超、杨菲、韩淑雅、刘娟、宋铮、徐钰佳、刘放、王晓亮、郭丽、张甜甜、张建杰、孙维、徐洁、刘欣雨、邵杰。

DB41/T1861—2019

1

政务服务代办员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代办员(以下简称代办员)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服务内容与流程、服务保障、监督考核、评价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及其他政务(行政)服务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22服务标准编写通则

DB41/T1700.1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41/T1700.4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4部分:现场服务

3术语和定义

DB41/T17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DB41/T1700.1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政务服务

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申请为服务对象办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行为。3.2

政务服务中心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3.3

便民服务中心

乡镇(办事处)设立的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服务的“一站式”服务场所。3.4

便民服务站

行政村(社区)设立的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办事场所。3.5

政务服务代办员

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站)选定的,为服务对象提供代办服务的工作人员。3.6

服务对象

向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DB41/T1861—2019

2

4基本原则

4.1自愿性

在代办事项范围内,委托人可自愿提出委托申请。

4.2无偿性

代办方对接受委托的代办事项,除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委托方必须交纳的费用外,免费代办服务。4.3合法性

代办行为应依法依规,不应损害公共利益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5服务内容与流程

5.1代办事项

代办事项范围如下:

a)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设项目等;

b)与服务对象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项目,包括科技服务、项目论证、就业培训、法律援助等;

c)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

d)其他政务服务代办事项。

5.2代办流程

5.2.1接待

5.2.1.1代办员应向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办事程序的咨询服务,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应当场或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不属于代办事项范围内的,应告知服务对象需办理该事项的部门。

5.2.1.2代办员应向服务对象列出可办理事项需准备的申报材料和按规定应缴纳的费用明细清单,并指导服务对象按有关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5.2.2受理

5.2.2.1服务对象应当面向政务服务代办员委托办理事项,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

5.2.2.2代办员受理代办业务后,指导服务对象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5.2.2.3可根据服务对象要求的代办事项,进行全程代办或部分代办。

5.2.2.4对程序简单、材料齐全、可当日审批的事项,代办员应进行受理。

5.2.2.5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事项,代办员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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