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pdfVIP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pdf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十三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知识产权的法律保

护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不正当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竞争是商品经济的本质属性,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正当、有序的竞争有助于充分有效配置资

源,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不正当竞争则是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破坏了竞争的

有序性,从而破坏了市场的有序性。

(一)不正当竞争概念界定与特征

对于不正当竞争,有关国际公约与各国立法界定不尽相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凡在工商

业事务中违反诚实的习惯做法的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拟定的《商标、商号和

不公平竞争行为示范法》认为:违反工业或商业事务中诚实做法的任何行为即为不正当竞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其他经营者的合

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如下:

1.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

个人。竞争是对于市场的竞争,其主体一般为工商业领域的经营者,因此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而言应是经

营者的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关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行政部门的权力滥用,实质上应是行

政垄断行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不正当竞争发生在经营活动中。只有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才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构成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对象。

3.不正当竞争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

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而任何违背上述基本原则的行为,均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4.不正当竞争的结果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不正当竞争的直接受损者是经营者,而经营者是市场的基

本主体,不正当竞争的后果将会阻碍到整个市场的正常运行,并进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我国《反

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开宗明义,明确了将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

益为该法的宗旨。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始于法国,但法国仅将法国民法典中有关侵权条款适用于反不正当竞争,而未制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德国则于1896年率先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巴黎公约对世界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订

立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1900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布鲁塞尔修订会上首次将反不正当竞争

纳入巴黎公约范围,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通过第10条第2款规定:(1)本同盟成员国必须对各该国国民

保证予以取缔不正当竞争的有效保护。(2)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

的行为。(3)特别禁止了三种情况①采用任何手段对竞争对方的企业、商品或工商业活动造成混乱的一切

行为;②在经营商业中利用谎言损害竞争对方的企业、商品或工商业活动的信誉的;③在经营商业中使用

会使公众对商品的性质、制造方法、特点、使用目的或数量发生混乱的表示或说法。许多国家都将反不正

当竞争作为保护工业产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他国际公约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有推动作用,如1994年《与

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首次将重点转向商业秘密的保护,1996年巴黎公约管理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示范法》,综合规定了5种应予禁止的不诚实行为,即:(1)

直接假冒他人商业标示及类商业标示;(2)以淡化、弱化他人商业标示及类商业标示等方式损害他人商誉;

(3)以自己的产品、服务误导公众;(4)针对他人的产品、服务误导公众;(5)侵害他人商业秘密。这

些规定都直接影响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

由此可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作为工业产权法的补充而产生和发展的,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中,

有些是与商标法、专利法、版权法相重叠的,而有些内容则是对这些法律的补充,如对未受商标法、专利

法保护的商业秘密、非注册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都作了规定予以保护。当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侧重点

在于维护社会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因此它又规定了其他与知识产权无关的禁止行为,以维护公平竞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9月2日通过,它与其他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有着明显的不同: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全面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部分调整限制竞争行为。这是出于我国国情考

虑而作出的立法模式,由于我国一些垄断行为

文档评论(0)

162****6576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精品文档欢迎下载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