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侦查人员的角度谈谈对张辉 .pdfVIP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从侦查人员的角度谈谈对张辉、张高平案件的看法

如果站在一个侦查员的角度来看待这个案件中的证据所存在的

问题,我觉得,主要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证据不具有可靠性。两名被告的口供严重矛盾,可以看出口

供系刑讯逼供所得。根据叔侄两个被告所做的口供可以看出,二人在

叙述前往作案现场的行车路线说法不一,作案现场的车辆行驶停放情

况不一。如张辉供称到达现场是先将卡车掉头,然后实施了强奸行为;

张高平却说是在作案后将车掉头再抛尸;抛尸的细节叙述也不一致。

侄子说是叔叔从车上递下来的尸体,他一人扛着扔进了水沟;叔叔却

说,是侄子抬上身,他抬脚,一起将尸体抛至水沟。在此情况下,应

该排除可疑证据,不应当采用矛盾的口供来作为证据。但是根据律师

陈述,要证明刑讯逼供是很困难的,所以在司法上关于程序的立法还

应当更加完善。同时,所采用的杭州市公安局作出《法医学DNA检验

报告》,所提取的被害人王某8个指甲末端检出混合DNA谱带,可由

死者王某和一名男性的DNA谱带混合形成,但排除张辉、张高平与王

某混合形成。所以该证据也是不足以作为定罪依据的。

二、侦查人员不应当重口供而轻证据,应当独立侦查,通过搜集

证据来确定犯罪嫌疑人,不应该先主观断定,通过不合法程序获得口

供,再根据口供和已经在心中认定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证据的搜集。

三、不应当忽视被告人提出的自证清白的证据。被告人提出了截

取某段道路的录像可以证明没有作案的时间,从而证明自己的清白,

而侦查机关的人员不仅没有对此进行证据的搜集,也没有在相关文件

上提到。如果此项证据被采纳,可以完全证明被告人的清白,避免冤

案的发生。

张辉、张高平案件是一起引发深思的错案冤案,发生这个冤案的

原因,归结于侦查阶段的不合法,审判阶段的不规范。

在侦查阶段,有关机关系进行刑讯逼供,强迫被告人认罪,因此

口供是不得采纳的。同时证据混乱。违背排除非法证据原则,过度采

纳口供证据,没有证明力足够强的事实证据。说明,侦查机关急于完

成任务,找到凶手交差,而没有真正的去“查案”,他们认定了一个

人是凶手,然后据此找到证据,认定彼凶手就是此凶手,甚至为了确

定被告是犯罪人,而故意不予采纳被告提出的自证清白的重要证据。

而实际上,侦查机关行使侦查职能,应当先根据案情收集证据,再通

过证据进行调查,确定凶手,可见侦查的程序上也存在极大的问题。

在审判阶段,由于证据都是有疑点的,根据疑点有利于被告的原

则,应当不予判罪或轻判,但是显然判决中未考虑这些疑点。同时审

判不应当太注重口供,再其他证据不足,只有口供的情况下,是不能

成立罪名的。另外,做出判决的条件中,包括了三个条件:首先,定

罪量刑的试试都有证据证明,其次,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证据查

证属实,最后,综合案件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而在

张辉、张高平案件中,这三项条件严格说来都不满足,那怎么可以定

罪量刑呢?

张辉、张高平错案冤案,使得真凶逍遥法外了十年,无辜的叔侄

浪费了十年大好人生,这对被害人,以及蒙冤的人,都是极大的伤害。

这也为司法彰显公义的里程上蒙上了一层阴影。我们应当在这个案件

中反思,然后领悟,更好的寻求司法的公义。

1996年《中国刑诉法》已经明确确定了无罪推定原则,即国家司

法机关不能有效证明被告人有罪,即应该宣布无罪。现行刑法对司法

机关给被告人定罪必须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那些

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案件,应该果断的宣布无罪。在本起案件中,仅

有被告人的供述(后被证实是非法取得)而没有相关其他证据证实,而

且存在被告人无作案时间,DNA比对不正确,被害人王某奸杀案存在

他人作案的可能。至此,法院只要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即可判

处被告人张辉和张高平无罪。但是,在司法中我们常常看到的实际执

行的是“疑罪从轻”。即司法机关无法肯定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但

又怕放纵犯罪,同时基于公检法一条龙的流水作业机制以及考核压

力,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本案一审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二审考虑到证据不足而对两者都予以从轻处罚就是明证。“疑罪从轻”

理念从最高法院的领导人嘴里出来,在实践很有市场,是中国典型的

中庸主义司法理念的体现。作为一个法治国家,应该坚决执行法律的

规定,不能实行骑墙式的判决。什么留有余地的判决其实是对法治精

神的践踏。二张的这个案件适用疑罪从轻原则固然保留了张辉的性命

为以后平反创造了条件,但既然当初就有疑虑为何不直接改判无罪,

何苦耽搁当年小伙子黄金十年!值得参照的是,广受关注

文档评论(0)

195****985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