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
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明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4.05.09
•【字号】明教规〔2024〕1号
•【施行日期】2024.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
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教规〔2024〕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市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整治社会
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
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
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三明市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
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有关为中小学师生减负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树牢“群众主
体、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理念,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2024年度“点题
整治”有关工作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进一步
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力争到2024年10月底,全市建立社
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向社会公布准入清单,清理一批与教育教学无实质关
联的任务,压减合并一批面向中小学师生的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压减合并率力
争达到20%。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重点
1.无相应法律法规依据,未经教育部门同意进入校园,要求中小学校和师生开
展相关工作等问题。
2.向学校、师生、家长分派与教育教学无关任务,要求承担与教育没有实质关
联的调查测评、网络投票、普查统计、信息填报等问题。
3.要求师生、家长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通过各
种与课内教学无关的学习平台阅读、打卡、答题等问题。
4.面向学校、师生开展的各种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过多、频率过高、交叉
重复、布置随意、过度留痕等问题。
(二)整治措施
1.清理精减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落实年度计划和
审批报备制度,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
清理,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
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
对各类检查、评比、考核和校园创建活动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
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考核评价要强化结果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尽量简化程序,
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表格数据材料检查,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坚决克服重
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做法,不得以QQ群、政务APP、微信工作群上传工作场景
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2.统筹规划社会事务进校园。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
通协调,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向社会公布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党委和政
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
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
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由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其中已
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学的,不再单独安排进校园,严防教育管理中的层层加码。
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3.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
借用中小学教师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