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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资本认缴制下的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一、引言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公司资本认缴制度逐渐成为企业设立和运营的重要方式。在这一制度下,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由原先的实缴制转变为认缴制,即股东在设立公司时无需实际缴纳全部出资,只需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出资即可。然而,这种制度的变革也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旨在探讨在公司资本认缴制下,如何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二、公司资本认缴制概述
公司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股东仅需认购公司注册资本的一部分或全部,而无需实际缴纳出资。这一制度降低了企业设立的门槛,促进了市场活力。然而,这也可能导致部分股东因未按时足额出资而给公司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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