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25_T 74-2024 农业社会化服务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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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5

红河州地方标准

DB5325/T74—2024代替DB5325/T74—2016

农业社会化服务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2024-10-15发布2024-11-15实施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5325/T7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河州检验检测院、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璟、倪涵、起建凌、盛军、康潇云、车国富、赵鸭桥、杨帆、王家麒、李永前、赵阳楠、张慧、王苏天、陈霞、崔继梅、周铝、李业荣、李皎、伍林、王艳菊、何骏、洪旭辉、魏红、殷昆鹏。

1

DB5325/T74—2024

农业社会化服务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养殖用水、养殖设施、养殖管理、水质净化及排放、质量安全宣传及培训、应急处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渔用药物使用准则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505150715072NY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5051

5071

5072

NYNYNY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养殖用水

应当符合NY5051的要求。

5养殖设施

5.1养殖场地选择应不在禁养区,养殖区域及周边应无对养殖环境构成威胁的工业、农业和生活等染污源,水源充足,交通便利,水电配套。

5.2配置与养殖水体和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水处理设施和相应的水质、水生生物检测等基础性仪器设备。

5.3配备废弃物捕捞设施,捕捞能力满足要求。

5.4围栏养殖和网箱养殖时,围栏及网箱材料应符合渔业生产安全要求的材料。

5.5投放饲料喂养的,应有多余饲料清除的设施。

5.6排水口应该安装水质监测设备。

5.7对于排放水不达标的,排放前应有相应的水体净化设备或用于水体净化沉淀的湿地区。

6养殖管理

6.1基本要求

6.1.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

DB5325/T74—2024

6.1.2水产养殖所辖县应配备与管理相适应的水产养殖质量管理员。

6.2育苗

6.2.1苗种场内部设立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6.2.2建立育苗及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6.2.3苗种场不得出售假苗种、劣质苗种、带药残苗种。

6.3饲养

6.3.1养殖密度应符合水体承载力的要求。

6.3.2养殖水体符合NY5051要求。

6.3.3投放的饲料应该符合NY5072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3.4鱼病防治用药应当符合NY5071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3.5用药时,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见附录A),并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6.3.6养殖过程应建立《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见附录B),记载养殖种类、苗种来源及生长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内容,并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6.4捕捞

6.4.1水产捕捞工具安全,对水产及水体无污染。

6.4.2捕捞方式科学,捕捞上来的水产品储存规范。

7水质净化及排放

7.1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养殖区水体,应经水质净化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

7.2养殖区域内保持生物多样性,具有足够的水质净化动植物。

8质量安全宣传及培训

8.1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使用、安全生产等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加强监管。

8.2养殖产地应有适当的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宣传栏。

9应急处理

9.1水产养殖户应有健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故)应急预案。

9.2应有专门的应急处理负责人。

9.3每年至少进行1次~2次应急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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