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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翻译理论述评
摘要:本文对功能翻译理论的来龙去脉及其发展进行了介绍,对功能翻译理论的代表人物及其核心思想进行阐述,目的在于说明,功能翻译理论以翻译目的为总则,把原文作者、译者、译文读者都纳入了研究的范畴,从而为文学翻译批评提供了一个多角度、动态的视野。
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翻译目的论
一、引言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主要是从语言学角度来研究翻译,特别是结构主义语言学,把语言看成了语码,翻译则成了语言操作。七十年代,功能翻译理论开始兴起,领军人物有K.赖斯、H.J.费米尔、C.诺德、J.H.曼塔利等。
何为功能翻译理论,诺德的解释是:“功能主义,指的是功能或者是文本和翻译的功能的研究。”它涵盖了多种理论方法,主要以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主,还包括其他国家理论家的观点。如英国学者纽马克的文本功能类型和美国学者奈达的功能对等论。
以功能方法来研究翻译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圣经翻译。当时不少译者发现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不同的翻译。但那时“适当的翻译”强调“字对字”翻译和对原文的忠实,即使译文与想要达到的意图不一致。当时的圣经翻译者认为翻译应包含两个过程:一是对原文本的忠实再现,二是使译文适应于目标读者。马丁?路德主张在翻译圣经时在部分文章采取“字对字”翻译,其他部分文章应使译文与读者的需要和期望一致。同样,尤金?奈达区分了两种翻译中的对等: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奈达特别强调翻译目的、译者和接收者的作用以及翻译过程的文化含意。但奈达的翻译仍是关注原文,与德国功能翻译学派的观点不完全一致。
二、功能翻译理论概述
功能翻译理论的提出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即由原先占主导地位的语言学及侧重形式、强调等值的翻译理论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功能派认为翻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
K.赖斯是功能翻译理论的奠基人,她首次将语言功能与翻译结合,将文本按不同功能分类,使译者对交际功能的语言标记和功能翻译的组成单位感觉更敏锐,帮助译者为特定的翻译目的将对等标准明确为恰当的形式。.
之后,费米尔和诺德等提出“目的论”(Skopostheory),成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即翻译策略必须根据翻译要达到的目的决定,原文只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为适应新交际环境和目标读者的需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对等”理论中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是译文在目标语环境中所期望达到的交际功能。
J.H.曼塔利借鉴交际理论与行为理论中的概念,提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Action),把翻译看成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人们间的互动,关注翻译的过程,将翻译过程看作信息传送的过程。翻译行为及翻译的实质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
功能翻译理论不再在等值理论的基础之上,进行直译与意译的无休止的争辩,而是从翻译的功能和目的出发,强调某一具体翻译目的要求相应的翻译策略、翻译方法。即不同的翻译目的对应不同的翻译方法;为达到某一翻译目的可以采取多种翻译方法,从而回避了诸如直译和意译的两难处境。
三、功能翻译理论观点
功能翻译理论兴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它的雏形始见于赖斯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度》。该书中,赖斯把目标语文本分为注重内容的文本、注重形式的文本、注重诉请的文本、以声音为媒介的文本,建议将这种分类方法运用于翻译批评。译文具有特殊的功能与特殊的读者全体,因此应根据译文的功能和读者群体的类别对翻译批评进行分类。在针对一目标为导向的疑问,在翻译时应考虑译文的特殊功能和译文接受者,采用与功能类别相关的标准。之后,她借用德国心理学家艾KarlBühler对语言功能的三种分类,将语言功能工具论模式移植于翻译,把文本类型、功能和翻译方法联系了起来。根据文本功能的不同将其为三类:信息型文本、表情型文本与操作型文本,不同文本应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也方法,以产生相应目的的译本。
玛丽?斯奈尔-杭贝认为赖斯对文本类型的划分太过绝对,显得过分清晰,实际情况,文本并不仅仅具有单一的功能,而是交叠、重合、混杂、交织的混合体。因此她提出翻译研究的综合法,以格式塔整体理论和原型学为基础,将翻译体裁分为六个层次三大类。但斯奈尔-杭贝还是认同赖斯的文本功能分类,她只不过是在赖斯的基础上将文本类型分得更加细致。
1978年,费米尔在《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书中首次提出翻译目的论,创立了功能派的核心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Skopos是希腊词,指“目的”、“动机”,目的论认为翻译的方法和策略是由翻译所要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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