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美合作 .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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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20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中美

合作培养植物保护学创新型人才项目选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创新型人

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和《关于确定2020年创新型人

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资助项目的通知》,结合2020年国家公派

研究生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依托现有国家公派

留学计划以创新型培养模式及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开展国

际合作。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

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

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

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

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第三条2014年9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

我校实施中美(FAFU-TAMU)合作培养植物保护学创新型人才项

目。本项目联合台湾大学、台湾中兴大学、美国德州农工大学

(TexasA-MUniversity)等高校,积极探索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培

养模式,培养闽台现代农业发展急需人才。本项目已获得3年资

助(2015-2017年),2018年本项目继续获得资助,执行期暂定

为3年(2018-2020年)。每年选派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

虫防治、农药学、生态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化学与分子

生物学、生态学专业的研究生3名,以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

身份前往美国德州农工大学(TexasAMUniversity)留学。

同时,通过本项目选派的研究生,出国前或回国后一般要求到台

湾大学或台湾中兴大学学习台湾地区植物保护特别是农业生产

安全防控技术。

第四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

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选派计划

第五条2020年中美合作培养植物保护学创新型人才项目

选派计划合计3名,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第六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

12-24个月。

第七条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

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

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

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八条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

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

和责任感。

第九条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

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

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第十条选派专业

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生态安全、农

业资源与环境、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态学。

第十一条选拔对象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

研究生(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申请时应已获德州农工大学出

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

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

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

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

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

服务尚不满五年。

第十二条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

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

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

获得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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