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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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第一节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体现国家意志的经济流转和协作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和内容的特别之处。

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

12月1日施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

行为分割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示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一、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

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

商标标识;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秘密性、实用性、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性。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

法律许可的低价销售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

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禁止的滥用行政权限制竞争行为:限定他人购买其所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

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第三节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8日九届人

大常委

会第16次会议修正,其调整的产品主要限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商品,不包括建

筑工程和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以及天然物品,如初级农产品)

三、产品的概念和外延

四、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ISO9000;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生产

许可证制度;标准化管理制度)

五、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六点中主要是第一、二点)P143

六、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七、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1、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

①生产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②必须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实;③产品质量

不合格与财产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联系(包括故意或过失)。对销售者的归责原则是过错

推定原则。

(注意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不同归责原则、

生产者的免责条件: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限尚不存在的

;产品投入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限存在的。

2、民事责任的形式和求偿途径。

第四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

日实施

一、费者的权利

安全保障权——人身安全权、财产安全权;知悉真情权

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的权利;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在自

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所享有的进行比较、鉴别、挑选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行交易行

为。

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二、营者的义务: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保障人身和财产

安全;不作虚假宣传;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

三、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1、解决途径: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

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何追偿:购买或使用商品时权益受到损害,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接受服务时权益受到损害,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原企业合并分立时,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经营者破产并在法院立案的情况下,受害人应按照法院的通知或公告,在规定期限内登记

债权,将要求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额列入企业债务,按照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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