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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习律师面试58题【含答案解析】
一、简答题
支付能力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并不属于本罪入罪的构成要件范畴。依据刑法修正案
(八)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从罪状的规定来看,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包含两种行为方式:一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二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转移财产、逃匿等是手段方式,其目的就是逃避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就是通常所说的恶意欠薪行为。由此可以看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属于并列关系,二者没有从属性,互为独立,只要具备其一,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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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方股东K公司和中方股东E公司之间的合资关系。
律师如何对待信访的问题?
接待信访群众是政府工作人员的义务。律师不是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接待信访群众的义务。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可以给信访群众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咨询帮助,用法律来规范信访群众的信访行为,做到文明、依法信访。律师介入信访的好处是:1、帮助信访群众识别自己的信访事项是否属于信访受理范围。2、帮助信访群众分析信访事项中包含的法律问题和非法律问题,并寻找合理的解决投诉途径。3、帮助信访群众正确地理解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但是,律师不宜直接代表或者带领信访人到国家机关信访或者走访。因为,信访群众情绪容易失控,容易酿成冲击国家机关的恶性事件,在政府心目中造成律师煽动闹事的不良印象,不利于最终解决信访群众的问题。律师应当多做代书、咨询工作,尽量避免和政府工作人员正面接触,即使需要接触,也不应当与信访人一道,而应采取单独交换意见的形式进行。律师应当多以第三人的身份向政府提建议和反映情况的方式,间接地将信访群众的问题反映给政府,以期到达解决问题的目的。总之,在处理信访群众委托的
案件中,律师一定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地原则与各个部门打交道,随时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而陷律师于不利地位。
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有哪些?
(一)律师不得以个人身份执业;(二)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执业,(三)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有哪些?
(一)律师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的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
出庭。律师出庭时应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礼貌,不得使用侮辱、谩骂或诽谤性语言。律师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律师应当模范遵守出庭纪律,尊重法官和仲裁员,文明出庭争辩,依照法律的规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促使法庭审判顺利进行。
(二)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以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应当模范遵守法律规定,在接受委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应当兼顾社会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依照《律师法》的规定,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律师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怂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
当前,有些律师在案件审理期间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形式发布案件相关事实和审理经过,意图以此形成舆论监督,你如何看待这种做法?
法院担心律师发微博影响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律师担心法庭程序不公缺乏外部监督,两者的心情都可以理解,问题是:法官(法院)和律师是合适的发布直播微博的主体吗?两者都不是。法官是庭审的主导者,负责引导诉讼的正常进行,全面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的陈述、辩论及各方围绕证据开示而发表的质证意见,法官在法庭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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