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我国食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ppt

第20章-我国食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ppt

  1. 1、本文档共2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Chinasfoodsafetyevaluationproceduresandmethods;LearningObjectives;LearningContents;第一节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5.传统致畸试验

6.短期喂养试验:30d喂养试验。

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

1.90天喂养试验。

2.繁殖试验。

3.代谢试验。

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

;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选用原则

1.凡属我国创新的物质一般要求进行四个阶段的试验。特别是对其中化学结构提示有慢性毒性、遗传毒性或致癌性可能者或产量大、使用范围广、摄入机会多者,必须进行全部四个阶段的毒性试验。

2.凡属与已知物质(指经过安全性评价并允许使用者)的化学结构基本相同的衍生物或类似物,则根据一、二、三阶段毒性试验结果判断是否需进行第四阶段的毒性试验。;3.凡属已知的化学物质,世界卫生组织已公布每人每日容许摄入量(ADI,以下简称日许量)者,同时申请单位又有资料证明我国产品的质量规格与国外产品一致,则可先进行第一、二阶段毒试验,若试验结果与国外产品的结果一致,一般不要求进行进一步的毒性试验,否则应进行第三阶毒性试验。

;4.农药、食品添加剂、食品新资源和新资源食品、辐照食品、食品工具及设备用清洗消毒剂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的选择。

4.1农药

按卫生部和农业部颁布的《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进行。

4.2食品添加剂

4.2.1香料

鉴于食品中使用的香料品种很多,化学结构很不相同,而用量则很少,在评价时可参考国际组织和国外资料的规定,分别决定需要进行的试验。

4.2.2其他食品添加剂;4.3食品新资源和新资源食品

食品新资源及其食品原则上应进行第一、二、三个阶段毒性试验,以及必要的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应进行第四阶段试验。若根据有关文献资料及成分分析,未发现有或虽有但量甚少,不至构成对健康有害的物质,以及较大数量人群有长期食用历史而未发现有害作用的天然动植物(包括作为调料的天然动植物的粗提制品)可以先进行第一、二阶段毒试验,经初步评价后,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毒性试验。

4.4辐照食品

按《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要求提供毒理学试验资料。

4.5食???工具设备用清洗消毒剂:按卫生部颁发的《消毒管理办法》进行。;三、毒理学试验的目的

1.急性毒性试验:测定LD50,了解受试物的毒性强度、性质和可能的靶器官,为进一步进行毒性试验的剂量和毒性判定指标的选择提供依据。

2.遗传毒性试验

对受试物的遗传毒性以及是否具有潜在致癌作用进行筛选。

3.致畸试验

了解受试物对胎仔是否具有致畸作用。

4.短期喂养试验

对只需进行第一、二阶段毒性试验的受试物,在急性毒性试验的基础上,通过30d喂养试验,进一步了解其毒性作用,并可初步估计最大无作用剂量。;5.亚慢性毒性试验—90d喂养试验,繁殖试验

观察受试物以不同剂量水平经较长期喂养后对动物的毒性作用性质和靶器官,并初步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了解受试物对动物繁殖及对仔代的致畸作用,为慢性毒性和致癌试验的剂量选择提供依据。

6.代谢试验

了解受试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速度以及蓄积性,寻找可能靶器官;为选择慢性毒性试验的合适动物种系提供依据;了解有无毒性代谢产物的形成。

7.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

了解经长期接触受试物后出现的毒性作用,尤用是进行性或不可逆的毒性作用以及致癌作用;最后确定最大无作用剂量,为受试物能否应用于食品最终评价提供依据。;四、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结果判定:

1.急性毒性试验:

(1)如LD50剂量或7d喂养试验后最小有作用剂量(mg/kg·体重)小于人的可能摄入量(mg/kg·体重)的10倍者,则放弃该受试物用于食品,不再继续其他毒性试验。

(2)如大于10倍者,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毒理学试验。

(3)凡是LD50在10倍左右时,应进行重复试验,或用另一种方法进行验证。

;2.遗传毒性试验

①如果其中三项试验均为阳性,则无论蓄积毒性如何,均表示受试物很可能具有致癌作用,除非受试物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一般应予以放弃,不需进行其他项目的毒理学试验;

②如果其中两项为阳性,而又有强蓄积性,则应予以放弃,如为弱蓄积性,则由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根据受试物的重要性和可能摄入量等,综合权衡利弊再作出决定;;;3.亚慢性毒性试验:

①试验项目中任何一项的最敏感指标的最大无作用剂量(MNL,以mg/kg体重计)小于或等于人体可能摄入量的100倍者,表示毒性较强,应放弃受试物用于食品;

②最大无作用剂量大于100倍而小300倍者,应进行慢性毒性试验;

③最大无作用剂量大于或等于300倍者,则不必进行慢性毒性试验,可进行安全性评价

文档评论(0)

*****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