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营改增”的相关增值税政策及应对管理策略.pdfVIP

建筑企业“营改增”的相关增值税政策及应对管理策略.pdf

  1. 1、本文档共27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建筑企业“营改增”的相关增值税政策及

应对管理策略

主讲:王彦杰

目录

专题一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相关增值税政策

专题二三流统一原理: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相互统一

专题三建筑企业“营改增“应用合同控税策略

专题四建筑行业企业应对“营改增”以票控税策略

专题五合同及涉税管理中的增值税风险

专题一

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相关增值税政策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税率和征收率

涉及的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和《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有关营改增涉及的税率为:

1、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即电话费用可以扣除

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2、采购建筑材料、设备、油费、水电费、办公用品、劳保

用品、车辆维修费用、车辆购置费用、动产租赁费、施工机械

设备17%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税率和征收率

3、运输费用11%

4、中介费:检测费用、会议费、顾问费、咨询费、广告费用、

鉴证费、监理费、设计费、勘探费用6%

5、税务局代开发票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的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

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

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税率和征收率

征收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4)5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

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

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

税。

一、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税率和征

收率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4)5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

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

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税率和征收率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

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

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

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

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

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税率和征收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第六条规定:

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

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存货及用具如何办理

进项税抵扣

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存货及

用具如不能办理进项税抵扣,就是在营改增前已取

得的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

文档评论(0)

聚好信息咨询 + 关注
官方认证
服务提供商

本公司能够提供如下服务:办公文档整理、试卷、文档转换。

认证主体鹤壁市淇滨区聚好信息咨询服务部
IP属地河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2410611MA40H8BL0Q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