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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山东(邹城)食用菌智慧工厂(友泓二期)及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鑫澄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24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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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山东(邹城)食用菌智慧工厂(友泓二期)及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
项目代码
2404-370883-04-01-710114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岚济路(S319省道)以北,西临山东友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坐标
(经度:117度2分15.835秒,纬度:35度15分4.993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A0142食用菌种植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一、农业-1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其他
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邹城市行政
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文号
2404-370883-04-01-710114
总投资(万元)
45000
环保投资
(万元)
400
环保投资占比(%)
0.9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面积(m2)
101538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食用菌种植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在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2404-370883-04-01-710114),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岚济路(S319省道)以北,西临山东友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根据企业提供的邹城市大束镇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建设意见:项目选址符合邹城市大束镇的土地要求和整体规划,同意项目建设。(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敏感目标图)
(2)土地使用合理性分析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在限批或禁批的范围。
3、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
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及《关于印发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控制区范围的函》(南四湖联防联控函[2024]2号),项目位于邹城市大束镇,距离京杭运河约49km,处于南四湖流域一般保护区,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锅炉蒸汽冷凝水、洗瓶废水、纯化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
4、与“三线一单”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位于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岚济路(S319省道)以北,西临山东友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见附图4。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项目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间,建设单位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锅炉排污水、锅炉蒸汽冷凝水、洗瓶废水、纯化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邹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大束镇自来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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