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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鲁宝钢管Ф460PQF机组高效化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烟台鲁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鲁宝钢管Ф460PQF机组高效化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2405-370611-07-02-307647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福山县(区)福新乡(街道)永达街1030号(具体地址)
地理坐标
(121度11分31.870秒,37度31分01.581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130钢压延加工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二十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3钢压延加工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4983
环保投资(万元)
178
环保投资占比(%)
3.57
施工工期
18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审查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批复文号:鲁政字(2023)192号
规划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
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纳入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时间:2009年12月8日
2
审批文号:鲁环审[2009]67号
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批时间:2016年9月9日
审批文号:鲁环审[2016]70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永达街1030号,现有厂区内、无新增用地。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
对照《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及《福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本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位于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及《福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要求。项目在烟台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中的位置见附图9。
本项目位于永达街1030号、现有厂区内,无新增用地,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和《土地证》(烟国用(2008)第0009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厂区位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用地规划,项目厂址区域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见附件5。
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2、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1)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根据《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烟台
3
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产业发展定位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
建设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符合性详见下表。
表1-1项目与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
项目
审查意见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产业定位
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
本项目为钢压延加工业,本项目不属于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禁入行业,有利于完善区内产业链。
符合
给水工程
高新区内用水全部由福山供水有限公司留公水厂提供,水源取自夹河河道地下水。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3万m3/d,目前只给福山高新区供水,现状用水量为1.3m3/d,到2010年高新区用水量为2.4万m3/d。
本项目用水依托福山区市政自来水管网,供水由福山区自来水厂供给。
符合
排水工程
项目所在地已经实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区内企业生产和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99)后排入区外的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一类污染物须满足车间排污口达标排放要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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