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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五月二十四日;1、凤凰桥事故及其教训
①凤凰桥坍塌事故三维模拟动画
②交通部8.13事故案例分析
2、关于凤凰桥事故处理意见通报
交通部2007年766号文件
3、关于加强在建桥梁平安生产管理的通知
交通厅2007年485号文件
;;;;关于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
特别重大坍塌事故处理结果的通报;;一、根本情况;2、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和地质勘察单位是华罡设计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证书?、甲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和甲级?工程勘察证书?。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平安设施〞?资质证书?和?平安生产许可证?。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所属道路七分公司具体负责堤溪沱江大桥的施工任务。
4、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为湖南省金衢交通咨询监理,具有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二、事故原因及性质;一是工程经理部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业主商议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主拱圈砌筑方式进行施工。
二是未配备专职的质量监督员和平安员,未认真整改落实监理单位屡次指出的严重工程质量和平安生产隐患;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突出,如拱石材料未严格控制形状和尺寸,砌体砌缝宽度极不均匀,局部砌筑不密实,砌体存在空洞;主拱圈施工各环在不同温度无序合龙,造成拱圈内产生附加的永存的温度应力,削弱了拱圈强度。
三是倒排工期赶进度,连续施工主拱圈、横墙、腹拱、侧墙,在主拱圈未到达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降低了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六是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对工程施工平安质量工作监管不力。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对道路七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质量平安职责和控制措施监督落实不力;指导和监督道路七公司贯彻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平安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力;对工程经理部长期存在的管理混乱、人员不到位、无证上岗、工程质量等问题和对??程经理部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不顾工期延误现实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的问题失察。
2、建设单位方面的原因。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管理混乱。
一是对发现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未认真催促整改。;二是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商议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且为确保凤大公路在“州庆〞前交工通车,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将原方案三个月完成的主拱圈砌筑时间压缩为一个半月,严重影响大桥主拱圈砌筑质量。同时,为赶施工进度,越权指挥施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
三是未能加强对工程施工、监理、平安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未认真催促纠正;发现施工单位选用的施工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人员未经培训等问题后未认真催促整改;发现监理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后也未采取任何措施。
四是湘西州公路局主要领导同时兼任凤大公司主要领导,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放松对工程建设质量和平安生产的监督检查,没有催促整改工程存在的重大质量和平安隐患。
;五是湖南省公路局在将工程委托给州公路局后未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疏于监督管理,没有及时发现和认真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3、监理单位方面的原因。监理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能依法履行工程监理职责。
一是现场监理处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予以坚决制止;在主拱圈施工关键阶段,监理处人员投入缺乏;对发现的主拱圈施工质量问题催促整改不力,不仅没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监理人员还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拱圈强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在验收砌体质检表、检验申请批复单、施工过程质检记录表上签字验收合格。;5、质量监督部门对大桥工程的质量监管严重失职。
一是湘西州质监分站作为凤大公路的监督单位,工作严重失职。未制订月度、季度质量监督方案,未落实重点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人;对施工方、监理方从业人员培训和上岗资质情况监督不力,大局部仅以口头形式向建设、施工、监理方通报质量监督结果和提出要求;发现重大质量和平安隐患后,未依法责令工程停工整改,也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是省质监站对州质监分站业务工作监督指导不力。对凤大公路、堤溪沱江大桥这一“统贷统还〞工程监管不到位,没有及时掌握凤大公路真实质量动态,对凤大公路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管理混乱、施工质量差、存在平安隐患等问题失察。;6、湘西州、凤凰县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省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立项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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