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浅析 .pdfVIP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浅析 .pdf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龙源期刊网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浅析

作者:欧恒星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3期

摘要:从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及表现形式入手,进一步从主客观两方面

分析其原因,根据原因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对策,即加强法制教育,完善招投标立法,强化招投

标工作的透明度。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不正当竞争串通招标法律意识

作者简介:欧恒星,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093-02

我国自2000年1月1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

法规,进一步规范了相关规章制度,并逐步形成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

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起到了重要用。但从现实生活中来看,工程建设招投标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尤其

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仅笔者从事检察工作一年以来,在我院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将

近80%的案件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腐败案件,而这些案件又多半与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直接关联。这种线现象的广泛性、严重性,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下面,笔者就建设工程

项目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及表现形式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招标人与投标

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实行的一种以排

挤竞争或者损害投标人利益的行为。实行这种行为的目的,就是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从而使某

个利益相关者顺利中标,进而谋取利益。

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进行

串通;另一方面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它们各自都有自己不同的表现形式。国家工商局于

1998年1月发布的《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和国家七部委局于2003年3月审议

通过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将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列举为以下几种主要表

现形式:

(一)投标人之间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

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投标人

龙源期刊网

之间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例如,今年3月份,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处某国有

工程有限公司黄某特大受贿案件中,其主要是在一些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将公司资质借

给其他公司、个人,按照其他公司、个人的要求报名,在制作标书时,将其他公司、个人已经

制作好的投标报价部分资料放进标书中,放弃自己公司的投标报价权,从而配合其他公司、个

人顺利中标,自己则从中收取巨大数额的好处费。

(二)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招标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标

书,更换报价;招标人向投标人泄漏标底;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

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

决定取舍;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程序一般是由质疑招投

标结果及过程的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由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也就是

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及建设主管部门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取证和认定的主

体。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

虽然,工程招投标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然而经过仔细分析

就不难发现,从其表面上看,工程招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违规操作、无序竞争;而

从实质来上来说,则主要是工程建设中巨大利益的驱动,从而使一些不法份子甘愿冒违规、违

法,甚至是犯罪的风险。当然不管是表面上看,还是实质而言,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客观原因

(机制不健全、市场不规范、管理监督不到位)以及主观原因(法律意识淡薄)的有机统一。

(一)客观原因:法律制度尚不健全

虽然我国《招标投标法》颁布以来,经

文档评论(0)

180****766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