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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3日,新闻办对外宣布,正式设立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综合配套实验区(以下简称综改实验区)。该实验区不仅是我国第九个综改实验区,而且是我国第一个全省域综改实验区。该实验区总面积156579平方公里,包括太原、大同等11个地级市,119个县(区)。这是为促进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国后继深圳等第一批经济特区后建立的第二批经济特区,即我国的新特区。在此背景下,分析现行税制体系对综改实验区的制约因素,探索和创建适应综改实验区建设的税收政策,对的成败至关重要。
一、关于分税制问题
“综改实验区”的设立,毫无疑问要涉及与地方可用财力的分配问题,这实际上是与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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