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PAGE
PAGE1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燃气经营许可发放程序规定》的通知
黑建城[2012]83号
各市(地)、县(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格式的通知》(建城[2011]174号)有关规定,我厅结合省内实际情况制定了《黑龙江省燃气经营许可发放程序规定》(请登录下载),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燃气经营许可发放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并在6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燃气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应许可证》换发工作。未按照规定及时完成证书换领工作的燃气企业,不得继续从事燃气行业经营活动。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
黑龙江省燃气经营许可发放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经营活动,保障燃气安全,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供应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三条?燃气(CNG、LNG、L-CNG、LPG及新型气体燃料等)汽车充装母站、子站、标准站,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新型气体燃料经营企业、管道燃气企业(含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需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在规定的经营区域内设立燃气分销站点(含代客换气点)的,需申领《燃气供应许可证》。
第四条全省燃气(CNG、LNG、LPG及新型气体燃料等)汽车充装母站、子站及标准站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新型气体燃料经营企业、管道燃气企业(含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由所在市(地)和省直管县(市)及省农垦、森工总局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的向单位和居民销售瓶装燃气的分销机构(包括具备气瓶储存功能的瓶装燃气供应站和不具备气瓶储存功能的代客换气点)的《燃气供应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农垦、森工总局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第五条《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应许可证》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编号,由核准部门负责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和《燃气供应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及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5.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专业技术及作业人员。
燃气企业的经营负责人需具有3年以上从事燃气企业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3年以上从事燃气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燃气(或石油化工机械,下同)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并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道燃气企业日供气能力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专业职称,下同)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5人。日供气能力低于10万立方米的,燃气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2人。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燃气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
天然气加气母站经营企业的燃气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得少于1人。标准站、子站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燃气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
6.有健全的安全事故抢险预案,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组织,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
7.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工伤保险;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从事瓶装燃气分销站经营活动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可申请设立瓶装燃气供分销站或代客换气点;
2.分销站设置符合当地燃气供应布局规划;
3.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的安全条件,配备燃气浓度监测报警器及消防设施;
4.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同意设立;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燃气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和燃气供应应急预案;
6.有抢险抢修必要设备、备件、交通工具和检测仪器,配备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抢险抢修人员;
7.有安全保障和售后服务措施;
8.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工伤保险;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应提供下列资料: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燃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五年级上册数学青岛版《今天我当家——小数乘法》单元分析(大全5篇).docx
- 体育教育实习理论教案(精选12篇).docx
- 执业中药师考试题库-中药药剂学:外用膏剂(答案解析).doc
- 劳动教案(四年级上册).docx
- 火针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临床观察.doc
- 南京方圆画室美术设计班招生简章.doc
-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的条件及材料清单.docx
- 医保管理制度(15篇).docx
- 专业类别码-23665近年原文.doc
- 自动控制原理课后题.pdf
- 建筑施工监督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带来新的商业机遇分析报告.docx
- 建筑智能监控行业三年发展洞察报告.docx
- 广播娱乐节目制作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带来新的商业机遇分析报告.docx
-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看好外汇市场.pdf
- Humanoid-Robots-2025-2025 an emerging market with vast opportunities for growth人形机器人——2025年-一个具有巨大增长机会的新兴市场.pdf
- 应露萍:MCN机构的合规管理要点.pdf
- 面向汽车制造的5G网络SLA需求及保障技术报告-2024-11-技术资料.pdf
- 计算机行业:工信部召开低空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将加快推动我国低空经济产业发展-241111-平安证券-10页.pdf
- 学生党员个人总结.pptx
- 仓库安全管理规范化条例.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