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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重要途经。通过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使学生能够尽快将所学专业知识和能力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快速树立起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过硬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加强对我院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管理,全面提高工学交替顶岗实习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皖教高〔2012〕4号和皖教高〔2012〕5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本办法所涉及到的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主要是指在非毕业学年,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生产服务第一线参加的实践教学活动,其主要形式包括企业生产体验、专业技能实习、专业技能培训、专业顶岗实习等。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形式可灵活多样,鼓励多学期、分段式等改革创新。
(三)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的学习环节,经考核合格方能毕业。顶岗实习的工作岗位要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要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接受实习单位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二、管理与实施
(一)建立健全工学交替校外实习管理体系。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立由教学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系(院)等组成的工学交替顶岗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工作的规划、协调、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或紧急事件的处理。各系(院)成立由系主任为首的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考核。
(二)工学交替顶岗实习项目原则上需按照专业教学进程表实施,在正式实施前,必须进行以下审批程序:
1.由各系(院)与相关企业进行初步商讨,并实地考察该企业的工作、生活等设施,在确认可行的情况下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工学交替顶岗实习项目审批表》(附件1),报教学科研处审定、分管教学院长批准生效。
2.由各系(院)负责与相关企业进一步商讨并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内容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间的待遇及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和卫生条件等(参见附件2协议范本)。由各系(院)负责与实习企业共同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实习教学大纲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并提出教学进程调整方案,以及双方教师安排(需填写附件3《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审批表》),报教学科研处初审,经分管教学院长同意后,方可正式启动工学交替顶岗实习。
(三)由各系(院)和实习企业共同负责工学交替顶岗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1.双方应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前的动员和专题培训,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和考核办法,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预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在正式进入企业前,由各系(院)组织实习学生签署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保证书(附件4)和发送告知家长书(附件5),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共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各系(院)工作小组必须定期到实习企业检查实习情况,加强指导和管理,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正常有序开展。
(四)加强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相关材料的规范管理,在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结束后,各系(院)要及时将各类材料汇总存档备案。
三、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系(院)派出的实习带队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可由专任教师或辅导员担任;二是由企业选派的有实践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校企双方密切合作,加强联系与沟通,重视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指导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检查实习进度和质量;在业务指导中注意培养学生敬业守纪的劳动态度、不怕困难的心理素质、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二)企业指导教师应代表实习单位做好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如在实习期间,学生被安排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进行实习,企业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学生的表现、工作质量做出客观评价,评定成绩。
(三)学校实习带队教师应代表学校全面了解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学生的思想问题和事故隐患,并主动向学校反馈;遇到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系主任汇报,按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调查工作,写出书面报告,并协助学校做好处理和善后工作;实习结束后,要听取实习企业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交学生所在系(院)汇总。
(四)学校实习带队教师和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进行批阅;结合实习期间学生的日常表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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