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考核管理标准.doc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Q/EFBZ04-02-2010

Q/EFBZ04-02-2010

PAGE2

PAGE1

考核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各类员工考核管理的基本职责、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各类员工考核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EFBZ04-05-2010行政管理标准

Q/EFBZ06-04-2010用工合同管理标准

3职责

3.1考核机构的组成

3.1.1院考核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院职领导

组员:各科的正职科长(正职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

院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由分管副院职领导和职能部门正职组成的考核小组。

3.2考核管理职责

3.2.1组织人事科负责考核标准的制定、修改,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以及每月考核结果的汇总。

3.2.2办公室负责文明礼仪标准的制定、修改和教育、检查、考核。

3.2.3考核小组由工会牵头,负责每月绩效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3.3考核的组织实施

3.3.1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集中考核。

3.3.3各分管副院职领导及各科室领导,负责所辖部门业务部分考核项目的考核,除每月一次集中考核外,每月的抽查考核应不少于一次。

3.4考核范围、时间和方式

3.4.1考核范围:全院在岗的编内和编外员工。

3.4.2考核时间:日常考核每月25日前集中考核一次,抽查考核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每年12月中旬。

3.4.3考核方式:按管理层级逐级按岗位考核(即:福利处考核最高决策层、最高决策层考核决策层、决策层考核中层、中层考核班组长和员工)。

4考核内容、依据和考核结果利用

4.1考核内容

2.8.1.1各项工作指标、区域卫生、政治学习、长效机制、安全措施。

2.8.1.2“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

2.8.1.3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

2.8.1.4遵纪守法、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队伍建设、精神文明。

2.8.1.5工作人员仪容仪表、文明用语。

4.2考核依据

4.2.1福利处依据签订的《战略目标管理工作绩效合同》考核最高决策层。

4.2.2最高决策层依据福利处《绩效管理指导手册》、《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和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决策层和中层。

4.2.3决策层和中层依据本院标准化体系以及责任承包书内容的要求,考核员工落实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工作的指标与质量。

4.2.4员工思想品德、工作作风、礼仪礼貌、仪容仪表等规范的考核,按照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职工手册》中的行为规范准则、员工纪律准则和奖惩办法相关要求考核。

4.3考核的原则

4.3.1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4.3.2日常考核、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3.3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的原则。

4.3.4考核结果与是否聘用挂钩的原则。

4.4考核结果利用

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任何一个考核要素都与奖励挂钩,与员工收入密切相关,与员工聘用相联系。

4.4.1日常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含月奖、年终奖)。

4.4.2年度考核根据当年每月考核奖惩结果,参照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规定》,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每个员工做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综合评价。

4.4.3临时工依据Q/EF06-04-2010用工合同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4.5考核的兑现与整改

4.5.1考核小组根据每月考核结果(主要优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不合格项等)在院务会上向各科室通报,对好的部门表扬,对有缺陷的部门督促整改。

4.5.2组织人事科汇总考核结果后,通知计划财务科,依据奖金分配办法,按考核结果计发或扣除奖励。

4.6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责任追究

4.6.1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6.2自觉接受上级领导、本院工作人员的监督,对批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6.3因工作失职、渎职,给国家或单位造成损失及恶劣影响的,应主动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4.6.4工作不求进取,得过且过,不负责任,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群众反映较强烈,经教育仍无改进的,按干部管理任免程序办理。

4.6.5不坚持原则,拉帮结派,破坏团结,搞自由主义,搞人情关系和以权谋私利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6.6对职责范围内工作

文档评论(0)

wjuen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物业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持证人

分享工作经验,传播生活技巧。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4年01月20日上传了物业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