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046-2020 政务公开 目录编制要求.docxVIP

DB14∕T 2046-2020 政务公开 目录编制要求.docx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ICS01.120A0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046—2020

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要求

(报批稿)

(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20.03)

2020-04-15发布2020-06-15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14/T2046—2020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一般要求 1

5工作流程 1

6主要内容 2

7目录表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政务公开目录表 4

参考文献 6

II

DB14/T2046—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西省政务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万柏林区电子政务中心、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宇、董莉、包毅、张辰宇、赵敏、李莉、周文娟、任鸿宾、李三青、马瑞旭、魏东。

1

DB14/T2046—2020

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工作流程、主要内容和目录表。本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4/T2045政务公开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DB14/T204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政务公开目录

公开主体在公开政务信息时,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排序和编码,用以描述各个具体公开事项特征的一组信息。

4一般要求

4.1公开主体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DB14/T2045中5.3规定的不予公

开的事项外,都应编入公开目录。

4.2公开主体在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作为重点。

4.3公开主体应明确目录编制工作的责任机构和人员,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4.4公开主体应制定规范统一的事项编码规则,可参照附录A执行。

5工作流程

5.1事项梳理

5.1.1公开主体应按照DB14/T2045的规定,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确定公开内容。

5.1.2公开主体应结合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群众关切的事项、以及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另列

的事项,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初步确定该类事项的应公开内容。

2

DB14/T2046—2020

5.2目录编制

5.2.1公开主体应遵循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对梳理出的事项按照公开

标准编制公开目录,具体参见附录A。

5.2.2公开标准主要包括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责任单位、公开时限、公开对

象、公开途径、公开属性、公开层级等。

5.3动态更新

公开主体应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更新。

6主要内容

6.1事项类别

6.1.1所公开事项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分类:职能类、政策法规类、决策类、管理服务类、重点领域类、工作动态类。

6.1.2职能类。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机构领导(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处、室设置及联系方式)、工作职能等。

6.1.3政策法规类。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

6.1.4决策类。主要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工作规划等。

6.1.5管理服务类。主要包括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监督管理等。

6.1.6重点领域类。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等。

6.1.7工作动态类。主要包括重要公务活动、工作会议、公告等。

6.2事项名称

公开主体的同一事项名称应统一,并归入同一事项类别。

6.3公开内容

按照DB14/T2045的规定执行。

6.4公开依据

主动公开的,应详细写明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写明具体依据和理由。

6.5责任单位

依法履行相应政务公开职责的公开主体名称(具体到本

文档评论(0)

S.s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