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的原则安全生产 .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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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的原则

1、《安全生产法》有哪几种基本原则

人身安全第一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全治理的原则;依法从重处

罚的原则。

2、安全生产法是效力是依据什么原则制定的

按照“四来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自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3、安全生产法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版经营单位负

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以此可以总结出《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有:

一、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权

二、预防为主的原则;

三、权责一致的原则;

四、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

五、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

4、《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法的原则分别是: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2、预防为主的原则;3、权责一致的

原则;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

对应题目,唯有A正确,且应该是人身安全第一,不是人生。

5、《安全生产法》考试题: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安全百生产法》quot;四不放过quot;原则具体内容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度

(知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指定的道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quot;四不放过quot;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回真的调查处理,

接答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简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

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

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

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

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

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

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

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

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

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

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

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

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

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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