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PAGE
PAGE3
山东热电公司资产处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热电公司以及(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处置行为,明晰资产处置工作流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相关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热电公司及资产处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本规定所称资产处置是指公司将其所拥有或实际控制的股权、实物资产、土地及其他无形资产以转让(包括出让、出售、拍卖、置换)、报废等方式让渡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无偿划转资产的行为。具体包括:
(一)公司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让给集团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以下称“对外股权转让”);
(二)公司对外转让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在建工程、土地及其他无形资产等资产的行为(以下称“对外资产转让”)。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
(一)负责制定公司的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明晰工作流程,实现闭环管理;
(二)制定资产处置方案;
(三)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办理资产处置的相关手续和残值回收工作;
(四)负责公司资产评估相关工作;
(五)核定技改、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资产的价值,复核拆除资产处置损益。
第五条实物管理部门
(一)负责检查和鉴定资产技术状况和使用效率,组织审核各项资产处置的技术鉴定工作,对闲置、盘盈、盘亏和贬值的资产提出处理意见;
(二)确定技改、检修过程中需要拆除资产的实物清单、预估资产处置损益。
第六条计划部
(一)负责公司非生产用资产及公务用车的处置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处置资产的招标、进场交易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
负责生产用资产及科技信息化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
第八条党群部
负责对资产处置的相关程序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资产处置原则及内容
第九条资产处置实行分级管理与归口管理相结合,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一致,价值管理部门、实物归口管理部门与使用保管部门职责相衔接的原则。
第十条处置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资产不得处置。资产处置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管理要求,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第十一条标准以上设备的转让报上级公司审批,其他固定资产的转让,由公司审批,报上级公司审批的包括:
(1)12MW及以上发电机组;
(2)75T/H及以上锅炉;
(3)220KV及以上组合电气设备;
(4)100MV及以上主变压器;
(5)66KV及以上输电线路;
(6)单项净值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
第十二条存货的处置由存货管理部门技术鉴定后提出申请,经财务部及相关部门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的处置按计划部的《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实施。
第十四条单项账面价值或评估值50000万元以上(含)对外资产转让行为由上级公司转报上级单位审批。
第四章处置方式
第十五条资产处置可采取在国资委公布的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招投标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为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公司资产处置应优先采用在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下列资产处置应当在国资委公布的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
(一)单项原值在100万元(含)以上实物资产的对外转让;
(二)关停机组资产处置的;
(三)根据上级公司批复文件,须采取在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方式进行处置的其他资产。
第十八条下列资产处置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一)在上级公司内部企业间进行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公司全资、绝对控股企业的;
(二)通过资产置换、以资抵债方式处置资产的;
(三)单位出让地被政府征用并取得相应补偿的;
(四)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的其他资产。
第十九条单项原值在100万元以下实物资产的处置可采取跨单位、跨区域打包进行交易,参照《上级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上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第五章处置流程
第二十条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效益,对应处置资产提出处置建议并报实物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实物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资产处置建议进行审核,出具资产处置技术鉴定报告,提交公司党委会进行审议。
第二十二条党委会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制定资产处置方案,且标准以上资产处置报上级公司计财部审批,由上级公司计财部下达批复意见。
第六章处置方案
第二十三条资产处置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主管领导及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
第二十四条资产处置方案包括拟处置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