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6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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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

办事指南

2021年12月1日发布2021年12月1日实施

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发布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B125992XD300011100300001

二、事项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

三、适用范围: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变更名称的。

四、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五、受理机构:

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

六、决定机构:

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即办件

八、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6-8号窗口。

2、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周六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5号窗口。

2、电话咨询:028

十、办理方式:

1、窗口申请受理: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6-8号窗口;

2、网上申请提交:/(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

十一、设立依据: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二、办理条件:

已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十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进行变更申请。

第二步:申请人通过系统递交成立登记资料,登记机关审核并指导修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原因及需要补齐的资料。

第三步:申请人递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申请资料,审批机关按要求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办理。

第四步:申请人在综合发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十四、申办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资料情况

审核要求

1

申请书

原件

2

纸质版

审批机关制作的承诺书样式模板

2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

原件

2

纸质版

如实填写变更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业务主管单位盖章。

3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原件

2

纸质版

4

章程核准表

原件复印件

2

纸质版

审批部门制式章程模板:相应变更内容(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住所/资金/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与申请一致,理事会签字。

5

会议决议

原件

2

纸质版

理事会会议通过同意变更名称的会议决议,理事会成员签字,加盖公章。

6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原件

2

纸质版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变更的批复或在变更登记表上业务主管单位一栏签署意见盖章(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直接登记的不提交此件)。

7

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原件

1

纸质版

正副本原件

8

名称变更核名通知书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版

提交申请资料时在发证窗口领取使用

9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

1

纸质版

委托办理的提供此件

10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原件

1

纸质版

待取得法人登记证书后15日内提交

11

《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

原件

1

纸质版

待取得法人登记证书后15日内提交

十五、办理结果形式:

1、办理结果: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结果类型:证书

3、结果有效期:4年

十六、结果送达方式:

1、窗口领取:综合发证窗口9号窗口自行领取。

2、邮递领取:申请人提交资料时提交邮递领取申请书,行政审批局邮递方式免费送达。

十七、收费依据:

1、收费依据:不收费。

2、收费标准:无。

3、支付方式:无。

十八、办理进度查询:

(一)电话查询:028

(二)现场查询: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号窗口。

(三)系统查询:通过系统提交的可根据系统办理进度实时查询。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监督投诉:12345。

二十、申请表格:

四川天府新区民办非企业单位

变更申请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XX

申报材料目录(资料):

1 申请书

2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

3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4 章程核准表

5 会议决议

6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7 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8 名称变更核名通知书

9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11 《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

委托书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社会组织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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