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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微型消防站运行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老旧小区微型消防站运行的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工作保障、人员要求、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老旧小区微型消防站运行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浙公消〔2016〕144号浙江省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微型消防站
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采取自建、合建、统建等方式,建设成“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最小灭火单元。
3.2老旧小区
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
4基本要求
4.1应根据《浙江省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开展老旧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
4.2应通过规范工作要求、强化工作保障、建强人员队伍,推进老旧小区微型消防站运行,提升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4.3宜根据自身特点,综合运用物防、技防等措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工作内容
5.1日常管理
5.1.1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岗位职责等管理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5.1.2接到救援电话后应迅速赶赴现场,不应随意使用紧急救援电话。
5.1.3值勤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
5.1.4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站长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1.5微型消防站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站长主持,全站人员参加。分析本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布置下阶段工作。
5.1.6应主动掌握建筑改造施工、消防设施变动等涉及灭火救援有关情况,及时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
5.1.7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消防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
5.1.8充分考虑微型消防站队员参加火灾扑救过程中的危险性,应为其购买保险。5.2值班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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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应制定值班备勤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值班备勤地点,队员在值班备勤期间不离开任务区域。
5.2.2应科学分班编组,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每班不少于3人。
5.2.3设立火警电话值班,负责接受火警电话报警,发出出警信号,并及时向值班站长报告火警情况及地点。
5.3指挥调度
5.3.1应建立与社区、单位、乡镇(街道)等多方联动机制,与邻近消防站点、区域联防协作组织、乡镇(街道)互通信息。宜设置联动报警装置,进行联勤联训联动。
5.3.2应制定灭火救援调度指挥和通信联络程序,微型消防站队员之间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警情时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每名值班人员。
5.3.3应积极做好119消防指挥中心的电话测试和拉动演练准备。
5.3.4应接受上级消防组织的调派,协助其他消防组织参与灭火应急处置。
5.3.5积极提升软硬件系统,及时接收并确认上级消防组织的指挥调度信息。5.4防火巡查
5.4.1应制定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制度,明确防火检查巡查的人员、内容、频次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的程序。
5.4.2微型消防站每周至少对本辖区组织1次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5.4.3防火巡查的内容:
a)消防设施、控制设备的运行、记录情况;
b)消防通道有否占用;
c)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d)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是否完好;
e)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是否规范;
f)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g)每幢单元楼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基础设施情况;
h)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i)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
j)有无楼道杂物堆积、隐患地下室情况;
k)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l)其他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内容。
5.4.4结合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开展防火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报告。
5.4.5对老旧小区内公共部位的强弱电线路开展检查,及时进行扩容、更换。
5.4.6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提醒、督促整改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程序。
5.4.7防火检查情况在活动录本上上如实记录(见附录A)。5.5灭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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