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430-2017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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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B00

DB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1430—2017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评价

2017-07-31发布2017-09-30实施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4/T1430—2017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申报 1

5立项 3

6实施 3

7评价 8

8持续改进和后续管理 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 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种植业标准体系结构图 15

附录C(资料性附录)养殖业标准体系结构图 17

附录D(规范性附录)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评价表 19

DB14/T1430—2017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振华、董凤鸾、王燕利、邢建全、朱蓉、常俊红。

DB14/T1430—2017

1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评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术语和定义、申报、立项、实施、评价、持续改进和后续管理。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与评价。市、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3016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GB/T15496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16〕第14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围绕农、林、牧、副、渔业特定项目,以示范推广农业标准化为主要内容,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组织管理完善的农业生产、加工、经营和管理的区域,简称示范区。

4申报

4.1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a)预期可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科技含量高,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示范带头推动作用;

b)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将农业标准化工作纳入到当地的经济发展规划,对示范区建设有总体规划安排、具体目标要求、相应的政策措施和经费保障;

c)具有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良好的环境条件,地域连片、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集约化、产业化发展优势,产品商品化程度高;

d)有龙头企业、行业(产业)协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带动,农民积极参与;

DB14/T1430—2017

2

e)有一定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和相对稳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f)项目申报单位三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g)项目申报单位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以及未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4.2申报程序

4.2.1申报单位应填写《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经县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后,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任务书》见附录A。

4.2.2初审复审应按照4.1所列条件和上级文件要求对项目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形成初审复审结论意见,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

4.2.3项目申报流程见图1。

图1申报流程图

5立项

5.1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逐个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

5.2市县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配合做好立项审查工作。申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印证材料和真实的现场。

5.3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立项文件。

6实施

6.1原则

DB14/T1430—2017

3

示范区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

a)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b)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c)科技支撑、可持续发展。

6.2目标

示范区建设应围绕“选好一个项目,建好一个体系;形成一个龙头,树立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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