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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办事指南
2021年12月1日发布2021年12月1日实施
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发布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办事指南
一、事项编码:B125992XD400011100400002
二、事项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三、适用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的、期满延期设置(有效期满30天前)的商家企业。
四、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五、受理机构:
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
六、决定机构:
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6-8号窗口。
2、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周六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5号窗口。
2、电话咨询:028
十、办理方式:
1、窗口申请受理: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6-8号窗口;
2、网上申请提交:/(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
十一、设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十二、办理条件:
(一)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二)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十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进行变更申请。
第二步:申请人通过系统递交成立登记资料,登记机关审核并指导修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原因及需要补齐的资料。
第三步:申请人递交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申请资料,审批机关按要求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办理。
第四步:申请人在综合发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十四、申办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资料情况
审核要求
1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原件
1
纸质版
加盖公章
2
原核准章程
原件
1
纸质版
加盖公章
3
理事会会议纪要
原件
1
纸质版
加盖公章
4
理事会通过新章程
原件
1
纸质版
加盖公章
十五、办理结果形式:
1、办理结果:章程核准表
2、结果类型:批复
3、结果有效期:长期
十六、结果送达方式:
1、窗口领取:综合发证窗口9号窗口自行领取。
2、邮递领取:申请人提交资料时提交邮递领取申请书,行政审批局邮递方式免费送达。
十七、收费依据:
1、收费依据:不收费。
2、收费标准:无。
3、支付方式:无。
十八、办理进度查询:
(一)电话查询:028
(二)现场查询: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号窗口。
(三)系统查询:通过系统提交的可根据系统办理进度实时查询。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监督投诉:12345、96099。
二十、申请表格: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民非名称
统一代码
原登记证号
通过章程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表决形式
时间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赞同人数
反对人数
弃权人数
修改说明(可另附页)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民办非企业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经办人:年月日
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受理
审核
批准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单位全称)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成都××××××。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举办者是×××××××,利用非国有资产(或国有资产不超过投资的1/3)、自愿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捐赠单位(捐赠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捐赠单位(捐赠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若正式党员人数少于3名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指定一名党员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在本单位开展党的工作。
本单位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单位重要事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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