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学生守则.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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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清华大学-学生守则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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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5

清华大学-学生守则

TsinghuaUniversity-StudentCode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清华大学学生守则

第二十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1979年10月30日)

一、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服从分配。

二、努力学习、认真思考、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三、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

四、上课、开会不迟到,不早退,有秩序,守纪律,不

做影响他人学习的事。

五、讲究卫生,不吸烟,不酗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

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有礼貌,待人和气,不骂人,不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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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5

七、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热爱集体,助人为乐;按时作息,不影响他人休息;按次序买饭就餐,不夹塞。

八、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用粮,损坏公物要赔偿。

九、热爱劳动,生活俭朴。

十、谦虚谨慎,忠诚老实,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2004~2005学年度第24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2014~2015学年度第30次校务会议修订)

20xx年7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清华大学章程》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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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5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本科生新生,应当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后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其学籍。

第四条新生因健康等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期限一般为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学生应于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前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秋季学期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或者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以上未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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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编号:FS-ZD-04015

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三章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六条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临床医学专业学制八年),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年限。本科生在校学习最长年限为所在专业学制加两年,超过最长年限者不予注册。

第七条学分累计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和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

本科生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可以提前毕业;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申请提前毕业或者延长学习年限者,应在正常毕业年份的三月底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学系(以下简称院系)审查后报教务处批准。

第四章学习纪律

第八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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