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办法.doc

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重庆文理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替代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提高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项目和各类学科竞赛的积极性,在深入推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多样化改革的基础上,鼓励和提倡学生采用各种形式替代毕业论文(设计),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多出研究成果。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替代项目

第一条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凡符合下列情形的均可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毕业设计替代申请:

(一)正式发表的论文和著作。

(二)学生以参赛作品形式(论文或设计)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级及市级各类学生学科竞赛(见附件)并获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

(三)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申报并获准立项的国家级及市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经结题验收通过后的科研作品(论文或设计)。

(四)专利授予机构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五)经各学院认定的可以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其它学生科研作品及专业设计。

第三章替代要求

第二条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所体现的成果,必须与其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不得随意降低要求,所有成果必须在重庆文理学院就读期间获得,并以重庆文理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一)正式发表的论文和著作。

申请者必须是论文和著作的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也可,但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论文级别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拟定具体要求。学术著作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译著和编著,著作类别以专家或出版社认定为依据。

申请者须提交已正式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术著作原件以备审查和存档。若已经收到期刊正式录用通知但论文尚未出版的,须提交期刊正式录用通知及复印件,需由学院组织两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并给出是否能顶替毕业设计的意见和结论。

(二)学生以参赛作品形式(论文或设计)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级及市级各类学生学科竞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

凡获奖作品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的,仅限第一作者申请以其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并需提交获奖作品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审查和存档;

若获奖作品是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限不超过三位获奖者申请以其顶替毕业论文(设计),且申请者必须征得其它合作者的签字同意。申请者必须就自己所承担的相关工作进

行综述或分析,字数要求3000字及以上;

若是团队获奖项目,限不超过三位获奖者申请以其替代毕业设计,且申请者必须征得其他合作者的签字同意。

(三)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申报并获准立项的国家级及市级大学生创新项目,经结题验收通过后的科研作品(论文或设计)。

创新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申请以其替代毕业设计。有多人合作完成且不设主持人的创业计划,只限一人申请,且须经其他作者签字同意;

申请者必须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和专家评审意见的复印件以备审查和存档;申请者必须提交结题项目书。

(四)专利授予机构已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申请者必须是第一专利权人;

申请者须提交申请专利时的有关法律文件、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和专利证书的复印件以备审查和存档。

(五)经学院认定的可以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其它学生科研作品及专业设计,设计题目必须与指导老师商定并由教研室讨论通过;字数不少于8000字。其他替代形式的要求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

(六)申请人必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完成上述

第二条规定的科研作品。

第四条学生用于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科研作品

选题必须在其专业范围以内,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专业知识的应用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第五条上述科研作品仅替代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其他部分及环节需要按照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和要求按时完成。

第六条用于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科研作品,不得再用于申请其他学士学位。

第四章认定程序

第七条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的指导工作,学生申请采用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须提前与指导教师沟通并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方可。

第八条采用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需要在正常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时,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教研室审批通过方可。

第九条由学生携带有关科研作品的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并补齐毕业论文(设计)中除正文外的其他相关材料,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第五章诚信和责任

第十条坚持诚信的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对于任何形式的抄袭或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替代资格,并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适用重庆文理学院在校普通本

文档评论(0)

喜芝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赶紧 下载啊啊啊啊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