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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用聚丙烯熔喷布专用驻极母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口罩用聚丙烯熔喷布专用驻极母粒(以下简称驻极母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为载体,加入具有驻极特性的材料(驻极体)和/或其它助剂而制得的口罩用聚丙烯熔喷布专用驻极母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33-2010塑料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GB/T2547-2008塑料取样方法
GB/T2918-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3682.1-2018塑料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MVR)的测定第1部分:标准方法
GB/T6284-2006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测定的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9345.1-2008塑料灰分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方法
GB/T31331-2014改性塑料的环保要求和标识
SH/T1541.1-2019塑料颗粒外观试验方法第1部分:目测法
3要求
3.1外观要求
驻极母粒为颜色均一的颗粒,表面光洁,无杂质,一般为白色透明,也可为其他颜色。
3.2环保要求
产品应符合GB/T31331—2014中4.3.1和4.3.2规定。
3.3技术要求
驻极母粒的主要技术要求见表1。
3
表1驻极母粒性能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技术要求
1
颗粒外观
大粒和小粒
g/kg
≤30
2
密度
g/cm
0.92±0.02
3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
g/10min
1000~2000
4
灰分
%
≤5
5
水分
%
≤0.1
4试验方法
4.1试验结果的判定
试验结果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应按GB/T8170-2008规定进行。
4.2试验的标准环境
试验应在改变GB/T2918-1998规定的标准环境下进行,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50%±10%。
4.3颗粒外观
按SH/T1541.1—2019的规定进行。
4.4密度
按照GB/T1033-2010的规定进行,压片法制备密度试样,压片条件180℃。
4.5熔体质量流动速率
试验按GB/T3682.1-2018中B法规定进行,仲裁时采用B法。试验条件为M(温度:230℃、负荷:2.16kg)。
4.6灰分含量
按GB/T9345.1—2008的规定进行。取样量:(20±1.0)g;马弗炉温度(600±50)℃。
4.7水分含量
按GB/T6284-2006的规定进行,干燥箱温度为(105±2)℃。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与检验项目
驻极母粒的检验可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第4章中所有的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4
a)新产品定型正式投产时;
b)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半年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每年进行一次;
e)用户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驻极母粒产品出厂检验至少应包括熔体质量流动速率、水分、灰分、密度。
5.2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5.2.1组批规则
驻极母粒以同一生产线上、相同原料、相同工艺所生产的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批,生产厂也可按一定生产周期或储存料仓为一批对产品进行组批。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检验和验收。
5.2.2抽样方案
驻极母粒可在料仓的下料口抽样,也可根据生产周期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抽样方案。包装后产品的取样应按GB/T2547—2008的规定进行。
5.3判定规则和复验规则
5.3.1判定规则
驻极母粒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依据检验结果和本标准中的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出质量判定,并提出证明。
产品出厂时,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牌号、批号、执行标准,并盖有质检专用章和检验员章。
5.3.2复验规则
检验结果若某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取样对该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作为该批产品的质量判定依据。
6标志
驻极母粒的外包装袋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内容包括:商标、生产厂名称和厂址、标准号、产品名称、牌号、生产日期、批号和净含量等。
7包装、运输及贮存
7.1包装
驻极母粒采用双层包装袋,外层为牛皮纸袋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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