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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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安德分公司

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建设单位: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安德分公司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安德分公司编制日期:2024年9月

目录

1、总则 1

1.1评价任务的由来 1

1.2评价目的 1

1.3评价原则 2

1.4编制依据 2

1.5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3

1.6评价时段和评价因子 5

1.7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5

1.8环境保护目标 7

2、项目概况简介及工程分析 9

2.1项目简介 9

2.2项目基本情况 9

2.3项目工艺流程 12

2.4源强核算 15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25

3.1自然环境概况 25

3.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 27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1

4.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31

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 46

5.1废气处理方案 46

5.2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46

6、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47

6.1废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47

6.2排放总量指标 48

6.3排污许可制度 48

6.4监测计划 49

7、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结论 50

1

1、总则

1.1评价任务的由来

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安德分公司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陵城区安德街道353省道西段(山东禄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院内)。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7290m2,建筑面积5000m2。本项目租赁现有厂区,不新增占地,根据功能需求将生产车间划分为料仓、生产区和办公室等,厂区共购置矿粉罐、装载机等设备共计19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沥青混合料100000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按照要求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另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要求,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应编制大气环境影响专项报告。本项目外排废气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苯并[a]芘),且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应增加大气环境影响专项报告。为此,德州市陵城区鸣泰建材有限公司安德分公司特委托德州恒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沥青混合料搅拌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德州恒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大气环境影响专项报告。

1.2评价目的

在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了解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现有质量状况,确定区域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对项目的工程分析、分析本项目现状污染物排放状况以及整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实现的污染减排量,从而提出控制与削减污染影响的环保对策建议,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服务。

2

1.3评价原则

1、在评价中始终坚持政策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山东省以及德州市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以工程分析、环保治理措施、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主要保护项目用地敏感目标不受本项目环境污染的直接和间接危害。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贯彻“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做好工程分析,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4、实用性原则。加强环保治理对策评价内容,对本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和今后环境管理提出建议措施,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项目实施环保措施提供指导性意见。

1.4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01);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01.01);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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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法,1962年生人,山东农业大学农业教育本科学历,嘉祥县农业局农业经济发展中心高级农艺师。济宁市十大科技精英、市百名优秀科技特派员、县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县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称号。共获市级以上农业科技成果15项,核心期刊发表科技论文4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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