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专利管理办法.docx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XXXX职业学院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专利管理,盘活专利存量,强化成果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令第76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利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职务发明,专利权人属于XXXX职业学院。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学院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1年内作出的,与在学院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相关的发明创造;

(四)主要是利用本校的物质技术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第五条学院教师完成的职务成果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学院,未经学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学院提倡将非职务成果作为职务成果申请相关专利,非职务成果不享受学院相关政策和奖励。教师须保证专利的有效性,相关转化、奖励等政策只针对有效专利。

第六条学院与外单位协作或受外单位委托所完成的专利归属权,按双方协议规定办理。

第二章专利申请

第七条专利权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一)XXXX职业学院专利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材料。申请人填写《XXXX职业学院专利申请备案表》《XXXX职业学院专利申请申明》和《XXXX职业学院科研成果自查与承诺书》,按要求填写表中相关信息并签字;

2.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对相关内容审核后,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科技服务处备案。申请人提交部门签字盖章的《XXXX职业学院专利备案表》《XXXX职业学院专利申请申明》《XXXX职业学院科研成果自查与承诺书》至科技服务处,经科技服务处审核后,科技服务处长签字、盖章,根据需要领取学院法人证书;

4.学院盖章。专利申请备案通过后,通过学习通提请用印(章)审批,申请学院行政章盖章;

5.成果填报。获得专利授权后,授权证书在科研管理系统填写、上传相关信息。

(二)专利申请须依托科研纵向课题、横向课题、技术研发项目、校企合作项目、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创新团队等。

(三)PCT(专利合作协定)事宜由专利权人报科技服务处进行备案,并报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委员会审核。

(四)专利须在申请前到科技服务处备案,且与本人专业或所从事岗位相关。未备案的专利在科研工作量和职称赋分中不予认定。

第八条学院不支持不以保护知识产权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二)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三)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四)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五)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六)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按照相关规定,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专利申请人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专利。

第三章专利转化与收益分配

第十条学院依托专利转化机构,优化专利转化流程及服务,协助教师进行专利转化工作。

第十一条专利使用权转让流程

(一)在学院网站公示专利使用权转让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

(二)签订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合同),按照专利转让流程,并附以下材料:

1.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市场价格论证报告;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学院的专利使用权转让信息公示截图。

(三)确认专利许可使用费。申请人对接财务确认经费到账,获取到账凭证;

(四)科技服务处备案。申请人提交专利使用权转让协议(合同)、到账凭证复印件至科技服务处备案;

(五)费用支出。根据专利转让转化的不同形式,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每月中下旬科技服务处集中受理教职工的专利申请、维护、转化等事项,盘点学院有效增量专利、更新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

第十三条学院教职工为第一发明人且XXXX职业学院为专利权人的专利,在专利转化后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学院将专利转化所得收益按比例对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团队以及为专利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该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学院工资总额基数。

(一)以许可方式转化或经过审批进行技术转让的专利,按转化净收入的95%奖励;

(二)以作价投资所形成股份或出资比例的股权,经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按该作价的70%~95%比例奖励给第一完成人以及为专利转化做出重

文档评论(0)

力行足下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用心做人,用心服务。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