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基本知识问答 .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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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根本知识问答

1、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是怎样形成和开展起来的?

我国的职工代表大会制,是1957年正式确立起来的。它有一

个长期形成和开展过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革命根据地

时期的“三人团〞〔由厂长、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三人组成〕和

工人大会阶段〔1929—1948年〕;二是建国前后的工厂管理委员

会和职工代表会议阶段〔1948—1956年〕;三是党委领导下的职

工代表大会制的建立阶段〔1956—1966年〕;四是党委领导下的

职工代表大会制的全面恢复和开展阶段〔1978年以来〕。

2、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根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

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3、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①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方

案、根本建立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方案、留用资

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

见和建议;

②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

劳动保护措施、奖惩方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③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

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④评议、监视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

议;

⑤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

准。

4、职工代表的资格和条件有哪些?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包括合同制工人、

长期临时工、学徒工〕均可被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有一定

的政治觉悟和法律政策水平,能够广泛联系职工群众,有较强的

参及意识;

下岗职工及在岗职工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

内退职工视同退休职工,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可选

出适当比例的代表列席职工代表大会。

5、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代表人数,一般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20%,职工代表

大会的代表总数应不少于30人,并为单数;

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

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

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当占适当比例。

6、职工代表如何选举产生?

在岗职工在所属分厂、车间、班组或科室等行政单位按规定

比例选举。下岗职工采取分散书面通知,集中选举的方法产生代

表。再经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展资格审查后,按选举单位

组成职工代表团〔组〕。

7、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职工代表的权利:①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

权和表决权;②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

领导人员的质询;③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

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对职工

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

复。

职工代表的义务:

①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

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②密切联系群众,

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③模

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

职工作。

8、职工代表的任期和缺额增补有何规定?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职工代表大会换届〔一般2~3年〕改

选时,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企业或退休时,代

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由原单位按规定补选,补选条件和程序及

选举职工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一样。

9、选举职工代表的比例如何确定?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下,实行职工大会制;职工人数在一至

三百,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为宜,代表总数不得少于职工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不得少于三十一人〕;五百人左右的企业百分之十

五;千人左右的百分之十二;一千五百人至三千人的百分之七左

右;三千至五千人的百分之六左右;万人以上的百分之四左右。

10、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有哪些?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

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

全体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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