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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骗取贷款罪中的“重大损失”》
一、引言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骗取贷款罪是一个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其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性不容小觑。而在此类犯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则是定罪量刑的关键依据之一。本文旨在深入探讨骗取贷款罪中“重大损失”的内涵与外延,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二、“重大损失”的内涵
在骗取贷款罪中,“重大损失”是指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这些损失不仅包括金融机构因被骗而无法收回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还包括因犯罪行为导致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如,因犯罪行为导致的金融机构声誉损失、社会信任度下降等间接损失也应纳入“重大损失”的范畴。
三、“重大损失”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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