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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视域下音乐剧电影中的媒介转换与艺术融合
摘要:如何看待音乐剧和中国戏曲的关系,是音乐剧本土化研究过程中绕不开的话题。戏曲作为同音乐剧一样的融音乐、舞蹈和戏剧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它与电影的结合,产生了中国最具本土化和民族化特征的电影类型之一——戏曲电影。戏曲电影的发展为中国音乐剧的电影化创作提供了基于本土的借鉴路径,这也构成了音乐剧本土化探索中的重要维度。
关键词:音乐剧电影;戏曲电影;媒介转换;虚实矛盾
不论是世界上第一部有声片《爵士歌王》(1927),还是中国的第一部有声片《歌女红牡丹》(1931),电影在世界各地发出的第一声音乐混响,聚焦于音乐巨星和名伶,展现的是音乐艺人在时代语境中的奋斗和挣扎。可以说,声音的出现,进一步激发出了电影与音乐、戏剧共通共荣的艺术魅力。在美国,百老汇的音乐剧和好莱坞的电影、唱片并列为三大龙头文化产业,百老汇和好莱坞互动频繁,百老汇的经典音乐剧剧目几乎都拍摄了相应的电影版本,电影版的《芝加哥》(2002)更是囊括了奥斯卡最佳影片在内的多项大奖,受到音乐剧和电影行业的双重认可。音乐剧的电影化创作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路径,作为舞台艺术的音乐剧想要在众媒时代的今天进一步扩大自身的艺术影响力,就需要借助受众面更广、传播更便捷、视听技术更成熟的电影媒介,这其中既有历史的逻辑,也有美学层面的必然。音乐剧的电影化改编,尤其是经典音乐剧改编,不仅可以以影像的形式留存经典版本的艺术表现,实现对原作的更大范围的影院及互联网传播,更能在舞台版本和影像版本之间形成跨媒介、跨艺术门类的互文,从而产生更具文本多义性的生产空间和阐释空间。
虽然音乐剧电影化有较大的必然性,但音乐剧电影在中国的发展,受到了地域环境、生产空间和受众接受等多方面的制约,一直处于待开发的状态。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多样化娱乐形式的需求增加,本土的音乐剧创作渐渐蓬勃起来,而其影像化实践却迟迟没有起步,尽管不时有作品如《爱我就给我跳支舞》(2009)、《一夜成名》(2012)、《家》(2018)等打出“中国首部音乐剧电影”“中国大陆首部音乐剧电影”“填补中国没有音乐剧电影的空白”等宣传口号,但市场上依然没有出现一部兼具音乐剧和电影双重艺术审美且取得商业成功的作品出现。如何弥合音乐剧和电影不同媒介间的冲突?如何凸显和把握音乐剧电影化创作中的民族特性?这是音乐剧本土化和电影化实践过程中必须思考的问题。
北京大学民族音乐与音乐剧研究中心周映辰教授认为,在音乐剧本土化的探索过程中,应该把握好音乐剧与民族化、戏曲化的借鉴与吸收的分寸,建构中国音乐剧自身的美学体系。而戏曲电影作为中国特有的民族电影类型,它融歌、舞、乐于一体的呈现形式和跨媒介、跨门类的艺术特性,可以为国产音乐剧电影化的创作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资源。和戏曲与电影的融合一样,音乐剧和电影间不同媒介的转换,必然会带来艺术特性的转变,音乐剧电影中的影像呈现不是困囿于图像和图像中的实体,而是超越了现实物质材料本源的局限和存在,重新转码具有舞台假定性的表意系统而达到心灵的真实与自由。依仗戏曲电影的创作视角去丈量国产音乐剧电影化的发展,可以在纷纷扰扰的“舞台-影像”“虚-实”的二元对立中厘清观念,寻找出其能够代表中国文化传统和艺术精神的民族坐标。
一、虚实矛盾:对现实时空的超越
电影的基本特性是写实,无论是电影诞生之初的卢米埃尔兄弟捕捉的生活片段,还是电影传入中国之初摄制而成的戏曲纪录片,抑或是后来影响巨大的意大利“新现实主义”、法国“新浪潮”,以及深受它们影响的台湾“新电影”、香港“新浪潮”等等电影创新潮流,都重视影像的“记录”“写实”“原生态”的本体特性。但音乐剧作为一种具有假定性的舞台艺术,它所展现的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动作系统,如何调和其与电影之间“虚与实”的矛盾和冲突,经由写实的层面实现表意层面的审美想象,这就需要在影像呈现中实现对现实时空的超越。
从电影本体论的层面来讲,影像中所呈现的景事物依托人体的“视觉暂留”机制和格式塔心理学完成时间的连续性和空间的纵深感表达。对比音乐剧的观看方式和审美心理,其与电影影像的某种相通之处在于,它们所营造的视觉空间不只局限于再现的实体,而是超越现实时空的既定存在,从而营造出审美层面的想象时空。音乐剧存在于舞台,舞台上的时空转换有着灵活的表现机制。可以说,一部完整的、自足的音乐剧作品,其时空表现层面存在着复杂的变化。这些转换和变化如何通过影像实现跨媒介的有效展现,戏曲电影的创作经验给我们带来启示。
戏曲中营构的空间也是一种“充满生命节律、流动不居、渗透着时间的心理空间”。戏曲中的各种叙事场景都可以根据演员的表演而任意切换,舞台上空无一物,但空故纳万境,唱山则重岩叠嶂连绵起伏,说水则潺潺流水波光粼粼,赏花则姹紫嫣红斗色争颜。一段堆叠重踏的跑圆场,可以让观众“看见”街巷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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