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基食品通则.docxVIP

  1.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1

植物基食品通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植物基食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基本要求和标签标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植物基食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植物基食品plant-basedfoods

以可食用植物原料(包括藻类和微生物类)或其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配料,经一定工艺制成的,具有动物食品品质特征或加工性能特征的食品。

4分类

4.1植物基肉制品

具有类似畜、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相应品质特征或加工性能特征的植物基食品。如植物肉丸、植物肉松等。

4.2植物基乳制品

具有类似动物乳及其制品相应品质特征或加工性能特征的植物基食品。如植物酸奶、植物奶、燕麦奶、植物稀奶油、植物奶酪、植物基奶粉等。

4.3植物基蛋制品

具有类似禽类蛋制品相应特征的植物基食品。如植物蛋液等。

2

4.4植物基冷冻饮品及制作料

以植物原料或其制品制作的乳类冷冻饮品及其制作料。如植物基冰淇淋、植物基冰淇淋预拌粉等。

4.5其他植物基食品

除上述类别以外的植物基食品。

5基本要求

5.1不得添加畜、禽、水产等动物肉类原料,添加动物生产的蛋、奶、蜜应限定一定的水平。

5.2可通过自然发酵或接种等方式引入微生物,也可直接使用微生物来源的配料。微生物及微生物来源的配料涉及的菌种应限定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食品工业用菌种。

5.3原料和终端产品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5.4应结合原料类别、加工工艺等因素,参考相近或相似产品综合确定产品类别,食品生产许可归类及食品添加剂(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与其产品类别相匹配。

5.5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14880的规定。

5.6通过食品添加剂(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精、微生物及微生物来源(藻类和真菌类除外)的配料等带入的非植物性来源成分的总量应限定于合理水平。

5.7植物基食品作为原料,可用于其他食品的生产、加工、制备。

6标签标识

6.1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GB28050的规定。

6.2应使用“植物”“植物基”“植物蛋白”“植物源”等字样或使用具体的植物基原料或其来源的名称参与命名反映植物基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或采用在食品名称的同一版面标示“植物基”“植物源”

或“素”“仿”附加词语的方式进行说明。

6.3未添加任何动物源原料、配料的产品可在标签标示“纯植物基”“纯素”“100%植物基”等。

6.4添加了蛋、奶、蜜等动物生产的配料以及动物来源食品添加剂(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精等,应在产品标签或标识中予以明示或进行相应提示。

6.5植物基食品的产品类别名称可与相应的动物性食品的类别名称、相关标准中规定的名称或与其等效的名称相同,但应同时使用“植物”“植物基”“植物蛋白”“植物源”等字样附加说明,也可使用具体的植物基原料或其来源的名称。

6.5以植物基食品为原料,生产、加工、制备的其他食品,应向消费者明示相应原料的植物基属性,宜在食品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上进行提示。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法律咨询 + 关注
实名认证
服务提供商

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持证人

法律咨询服务,专业法律知识解答和服务。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027066055000030
领域认证该用户于2023年04月14日上传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中级金融资格证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