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和创建场评估方案.docVIP

广东省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和创建场评估方案.doc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广东省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和创建场评估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有关目标和要求,推进我省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据标准,严格把关,明确时间,高效推进,确保疫病净化效果。

二、评估的范围

(一)评估病种与类型:猪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场、猪瘟净化示范场、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净化示范场(非免疫)、禽白血病净化示范场、羊布鲁氏菌病净化示范场(非免疫)、牛布鲁氏菌病净化示范场(非免疫)、牛结核病净化示范场,禽白血病净化创建场。

(二)评估场别:种猪场、种鸡场、奶牛场、种牛场和种羊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评估机制。创建评估的各项政策、制度、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措施。

(二)建立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评估的专家队伍。建立我省动物疫病净化专家库,发挥动物疫病净化专家在评估、技术推广中的关键作用。

(三)实现动物疫病评估。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评估。

(四)建立评估监督机制。对达到净化的规模化养殖场,实行年检制度,对年检不合格的净化场收回净化牌匾。

(五)实行复评估机制。净化牌匾的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满前半年要开始准备复评估,即重新评估。

四、职责分工

(一)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评估的组织管理、审查、监督工作,组织制定评估办法,解决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评估细则,组建疫病净化专家库并组织实施评估,定期监督,提出我省净化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净化场的复评估,开展疫病净化技术指导、培训与推广。

(三)各地级以上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的组织管理,负责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申报材料收集上报,协助做好评估与监督等工作。

(四)各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做好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评估的相关工作。

(五)申请评估的规模化养殖场要自觉遵守动物疫病净化管理的相关规定,配合开展评估,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已通过评估的规模化养殖场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场净化维持工作,接受日常监督管理,同时配合做好疫病净化年检工作。

(六)评估小组负责实施现场评估,制定抽样方案,监督采样过程,将样品送检,确认评估结果。

五、具体实施

(一)申报

可以申报单种疫病评估,也可以同时申报多种疫病评估。

1.创建场申报条件

(1)有两年以上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经验并取得较好进展的种鸡场。

(2)符合《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评估标准》必备条件和现场评估要求,能够提供兽医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2.示范场申报条件

(1)符合《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标准》必备条件和现场评估要求,已完成至少一种本批评估病种的净化工作,能够证明本场已进入净化维持阶段的种猪场、种鸡场、奶牛场、种牛场、种羊场。

(2)有资质的兽医实验室出具的近一年内检测报告并且结果符合所申报病种净化评估标准。

(3)能够提供兽医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评估

1.符合条件的规模化养殖场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兽医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版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示范场申报书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申报书模板随文发布)。地级以上市兽医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书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收到申请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组织评估。材料不齐全或者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单位及时补齐或完善。

2.成立评估小组。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从广东省动物疫病净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估小组,指定组长,实行组长责任制。

3.发布评估通知。向申请单位、专家、申请单位所属地级以上市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发布评估通知。

4.制定评估方案。由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根据评估标准和评估采样和检验方案制定抽样检测方案,并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申请单位。

5.抽样检测

(1)抽样检测在现场评估前进行;

(2)由评估小组、申请单位所属的地级以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各委派1名监督员,进入生产线共同监督场方根据抽样方案进行随机抽样;

(3)样品经监督人员确认,签名并封存;

(4)封存的样品由监督员送至被委托检测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6.现场评估:

(1)听取申请单位的动物疫病净化情况报告;

(2)现场检查规模化养殖场有关情况;

(3)查阅相关资料、记录档案、证件等;

(4)对照现场评估评分表逐项进行评分。

7.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

评估小组根据现场评估和抽样检测的结果提出评估意见,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须经评估小组所有成员和规模化养殖场负责人签字确认。评估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规模化养殖场及省农业农村厅留存。

(三)评估结果确认和颁发净化牌匾

1.评估结果的确认

文档评论(0)

159****5279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从事石膏建材、电力金具、教学设备等行业技术、销售、行政等工作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