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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公司内部协议书、合同模板)
甲方:**单位或个人
乙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地
炼钢厂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十条规定
第一条明确安全监管和协调责任。
外委施工单位及外协作业人员按照项目主管科室负责、在建车间安全监管、安全科督导监察的原则纳入炼钢厂统一协调管理,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第二条严把外委施工单位准入关。
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检维修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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