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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申请未同意应该怎么处理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企业如果是资不抵债了,债务人或者债权

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对企业一种求助措施,

有助于企业恢复活力。那么破产重整申请未同意应该怎么处理?我为

大家进行解答。

破产重整申请未同意应该怎么处理

1、如果是因为提交资料不符合规定,申请人应该及时补交或者

修改申请材料。

2、如果是法院不同意申请人申请,又提交不出不同意申请的法

院依据,申请人可到检察院进行起诉。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

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

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

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

制度[1]。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

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

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申请破产重整要提交什么资料

1、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以及工商登记材料等基本情况,包括: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名单、股权比例、公司治理结构等

2、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尤其是现有经营状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包括:

(1)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说明,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

资情况等等,如果财产权属存在争议,应予以说明;

(2)债务清册,包括债权人的名称、具体联系方式、债务种类性

质、担保性质、债务数额、债务形成时间和催讨情况、偿还情况等;

(3)债权清册,列明债务人的名称、具体联系方式、债权种类性

质、债权数额、债权形成时间和催讨情况、偿还情况等;

(4)债务人的关联企业的名单及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说明;

(5)债务人涉及的担保情况;

(6)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各年度审计报告概略;

(7)债务人的所有银行账户及相关资料;

(8)债务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情况;

(9)债务人缴纳税款的情况说明;

(10)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说明;

(11)债务人股东会、股东大会、开办人或者其他依法履行出资义

务人同意申请破产重整的决议文件,但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股东会、股

东大会、开办人或其他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人无法履行职责的除外;

(12)债务人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资本控股公

司的,还应当提交对债务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申请破产重整

的文件;

3、债务人职工安置方案

4、债务人具有破产重整必要性的情况说明

5、债务人具有破产重整可行性的情况报告

6、出资人申请破产重整时,应当提交出资人权益调整初步方案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与破产重整有关的材料

三、破产重整的程序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

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

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

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

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

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

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

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

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

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

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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